新婚姻法关于报销取暖费和物业费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7万人
专家导读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所有房产的取暖费和物业费是由一方报销的,在离婚后取暖费和物业费应当由原公司承担。因为这属于单位的福利待遇,关于具体处理方案,还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决定。

新婚姻法关于报销取暖费和物业费的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夫妻的婚姻中,常常会出现许多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房产、婚后收入等。而作为单位福利之一的单位所报销的取暖费和物业费也是其中之一。那么,关于报销取暖费和物业费的规定是什么?为此,律图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关于报销取暖费和物业费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所有房产的取暖费和物业费是由一方报销的,在离婚后取暖费和物业费应当由原公司承担。因为这属于单位的福利待遇,关于具体处理方案,还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决定。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所报销的取暖费和物业费属于单位对于个人的福利,也应该由单位承担。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访问我们律图网站,寻找在线律师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6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新婚姻法关于报销取暖费和物业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42****21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5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3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8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4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1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5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5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6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0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5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4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2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3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物业因物业纠纷不收暖气费停止供暖怎么投诉?
物业因物业纠纷不收暖气费停止供暖的话,业主可以去房管部门投诉,根据规定,政府房地产管理行政机构负责处理物业纠纷问题。在投诉之前,业主应当弄清楚物业停止供暖的原因,先去找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物业费纠纷并不能对住户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新房物业收取2年暖气费,是否合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物业费的组成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二、物业费收费标准
一级收费标准
1.00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二级收费标准
0.7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收费标准
0.4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四级收费标准
0.3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三、物业费不交的后果
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做到位,为了保护物业,免得其他小区效仿,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这边的。至于物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你用相机、手机等留下时间、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四、什么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五、没住还要交物业费吗
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都不会予以支持。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46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物业采暖欠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关于物业采暖欠费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的是三年,物业公司或者业主应该在知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以后的三年内依法处理欠费纠纷。如果是业主欠物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物业公司不能用停止供水供电供暖等这些方法,催促业主交费。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护理费能报销吗,怎么报销
工伤护理费能报销,根据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护理费可以由工伤保险报销。所以工伤护理费是可以报销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物业有关于取暖费的标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关于下发《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的通知
  中心各单位:
  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同时,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现予以下发。
  特此通知
  附: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遵循谁使用谁享受谁付费的原则。根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授时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此办法。
  
第一条 凡居住在授时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时部住宅楼、集体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户,均应按规定交纳取暖费。
  
第二条 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
  
第三条 住户的建筑面积按经房产部门核准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住宅参照同类单元住宅面积确定。授时部住户的建筑面积按契约中规定的面积为准。
  
第四条 中心在读研究生居住在学生宿舍的不发放取暖补贴,也不收取取暖费。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住在集体宿舍(含学生宿舍)的按集体宿舍收取标准收取取暖费。
  
第五条 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居住单元房的按取暖费标准收取费用。
  
第六条 职工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居住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向房屋所有人收取费用。直接从中心本部或授时部租住的用户,由租住人交纳取暖费。
  
第七条 长期空关房屋,其所有人也须按标准交纳取暖费用。
  
第八条 应聘来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工作的项目聘用人员,取暖费由招聘人员的项目组承担。
  
第九条 享受遗属补贴且本人没有其它经济来源者,取暖费仍需按规定交纳,标准不变。但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教处审核、中心领导批准,可给予适当取暖补贴。
  
第十条 中心本部委托物业中心负责具体的收费工作,属中心本部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由物业中心计算造册后交财务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其它人员的取暖费由物业中心按户收取。
  授时部具体收费方式由授时部根据情况决定。
  所收费用一律上交中心本部或授时部财务室。
  第十一条 凡应交纳取暖费的全体住户均应按时交纳费用,不按时交纳费用的或拒交费用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制约和处罚。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采暖季开始实施,原来的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同时废止。授时部照此办法执行。
物业法关于取暖费的规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关于下发《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的通知
  中心各单位:
  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同时,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现予以下发。
  特此通知
  附: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遵循谁使用谁享受谁付费的原则。根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授时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此办法。
  
第一条 凡居住在授时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时部住宅楼、集体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户,均应按规定交纳取暖费。
  
第二条 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
  
第三条 住户的建筑面积按经房产部门核准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住宅参照同类单元住宅面积确定。授时部住户的建筑面积按契约中规定的面积为准。
  
第四条 中心在读研究生居住在学生宿舍的不发放取暖补贴,也不收取取暖费。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住在集体宿舍(含学生宿舍)的按集体宿舍收取标准收取取暖费。
  
第五条 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居住单元房的按取暖费标准收取费用。
  
第六条 职工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居住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向房屋所有人收取费用。直接从中心本部或授时部租住的用户,由租住人交纳取暖费。
  
第七条 长期空关房屋,其所有人也须按标准交纳取暖费用。
  
第八条 应聘来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工作的项目聘用人员,取暖费由招聘人员的项目组承担。
  
第九条 享受遗属补贴且本人没有其它经济来源者,取暖费仍需按规定交纳,标准不变。但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教处审核、中心领导批准,可给予适当取暖补贴。
  
第十条 中心本部委托物业中心负责具体的收费工作,属中心本部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由物业中心计算造册后交财务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其它人员的取暖费由物业中心按户收取。
  授时部具体收费方式由授时部根据情况决定。
  所收费用一律上交中心本部或授时部财务室。
  第十一条 凡应交纳取暖费的全体住户均应按时交纳费用,不按时交纳费用的或拒交费用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制约和处罚。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采暖季开始实施,原来的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同时废止。授时部照此办法执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暖气漏水物业有责任吗?
暖气漏水物业是否有责任应当根据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而定,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 那么物业是需要承担修理的责任的,但如果是他人造成的,那么可以协商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和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物业有没有规定取暖费收取标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关于下发《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的通知
  中心各单位:
  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同时,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现予以下发。
  特此通知
  附: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遵循谁使用谁享受谁付费的原则。根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授时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此办法。
  
第一条 凡居住在授时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时部住宅楼、集体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户,均应按规定交纳取暖费。
  
第二条 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
  
第三条 住户的建筑面积按经房产部门核准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住宅参照同类单元住宅面积确定。授时部住户的建筑面积按契约中规定的面积为准。
  
第四条 中心在读研究生居住在学生宿舍的不发放取暖补贴,也不收取取暖费。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住在集体宿舍(含学生宿舍)的按集体宿舍收取标准收取取暖费。
  
第五条 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居住单元房的按取暖费标准收取费用。
  
第六条 职工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居住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向房屋所有人收取费用。直接从中心本部或授时部租住的用户,由租住人交纳取暖费。
  
第七条 长期空关房屋,其所有人也须按标准交纳取暖费用。
  
第八条 应聘来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工作的项目聘用人员,取暖费由招聘人员的项目组承担。
  
第九条 享受遗属补贴且本人没有其它经济来源者,取暖费仍需按规定交纳,标准不变。但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教处审核、中心领导批准,可给予适当取暖补贴。
  
第十条 中心本部委托物业中心负责具体的收费工作,属中心本部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由物业中心计算造册后交财务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其它人员的取暖费由物业中心按户收取。
  授时部具体收费方式由授时部根据情况决定。
  所收费用一律上交中心本部或授时部财务室。
  第十一条 凡应交纳取暖费的全体住户均应按时交纳费用,不按时交纳费用的或拒交费用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制约和处罚。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采暖季开始实施,原来的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同时废止。授时部照此办法执行。
新房交钥匙要交取暖费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拿到钥匙不叫取暖费的,好像是领了钥匙就得交,钥匙不领钥匙的话就不用交,领钥匙之后才算 第一年入住。取暖费不应该有物业收取,国家已经规定取暖费由业主自行到指定地点办理,一般提前一个月告知供热公司是否交取暖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还有就是都没有住,所以不交取暖费。记住,不管物业索要任何费用,都要先看国家文件,然后索要发票,收据都不行,必须有正规的公章。扩展资料:
参照《抚顺市城市供暖收费暂行规定》有: 第三条每年度的取暖费收缴从当年4月1日起至下一年3月31日止。各用暖单位应在每月月底前缴清当年全部取暖费总额的112,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应缴额1‰的滞纳金。 第四条市、区两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费每年分两次缴纳,3月底前缴清当年1至4月份的取暖费,10月底前缴清当年11月至12月份的取暖费。 第五条鼓励用暖单位一次性缴清取暖费。在每年收缴期第一个月、 第二个月、 第三个月一次缴清取暖费的,分别免收取暖费总额的6、4、2。 第六条取暖费按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收取。 第七条除市、区两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外,各用暖单位在银行基本帐户中,实行工资、取暖费同比例存储、同比例支取,即在支付工资的同时,按同比例支付取暖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报工伤医药费怎样报销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10w+浏览
工伤赔偿
物业法对取暖费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关于下发《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的通知
  中心各单位:
  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同时,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现予以下发。
  特此通知
  附: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遵循谁使用谁享受谁付费的原则。根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授时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此办法。
  
第一条 凡居住在授时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时部住宅楼、集体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户,均应按规定交纳取暖费。
  
第二条 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
  
第三条 住户的建筑面积按经房产部门核准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住宅参照同类单元住宅面积确定。授时部住户的建筑面积按契约中规定的面积为准。
  
第四条 中心在读研究生居住在学生宿舍的不发放取暖补贴,也不收取取暖费。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住在集体宿舍(含学生宿舍)的按集体宿舍收取标准收取取暖费。
  
第五条 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居住单元房的按取暖费标准收取费用。
  
第六条 职工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居住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向房屋所有人收取费用。直接从中心本部或授时部租住的用户,由租住人交纳取暖费。
  
第七条 长期空关房屋,其所有人也须按标准交纳取暖费用。
  
第八条 应聘来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工作的项目聘用人员,取暖费由招聘人员的项目组承担。
  
第九条 享受遗属补贴且本人没有其它经济来源者,取暖费仍需按规定交纳,标准不变。但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教处审核、中心领导批准,可给予适当取暖补贴。
  
第十条 中心本部委托物业中心负责具体的收费工作,属中心本部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由物业中心计算造册后交财务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其它人员的取暖费由物业中心按户收取。
  授时部具体收费方式由授时部根据情况决定。
  所收费用一律上交中心本部或授时部财务室。
  第十一条 凡应交纳取暖费的全体住户均应按时交纳费用,不按时交纳费用的或拒交费用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制约和处罚。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采暖季开始实施,原来的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同时废止。授时部照此办法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事纠纷 > 新婚姻法关于报销取暖费和物业费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