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时申请财产保全,首先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种类、所在地等信息及申请保全的理由。 之后,仲裁委员会会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国内仲裁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保全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涉外仲裁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保全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开始执行。若申请有误,申请人需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仲裁时申请财产保全该怎么做
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需遵循以下专业流程: 1.申请主体与途径:当事人因对方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裁决无法执行时,应向受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不得直接向法院申请(仲裁机构无保全执行权)。 2.仲裁委转交: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需依法将申请材料转交至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涉外仲裁案件转交中级法院)。 3.法院审查与担保:法院对申请进行形式与实质审查,要求申请人提供等额财产担保(如保证金、保函)以弥补错误保全损失;符合条件的裁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不符合则驳回。 4.保全解除:仲裁裁决生效、申请人撤回申请或保全错误时,法院应裁定解除保全。 法律依据为《仲裁法》第28条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需提交材料含保全申请书、仲裁协议、权利凭证等。
三、仲裁时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些什么
仲裁时申请财产保全,需向仲裁委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范围、种类及所在地等情况。同时,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存在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裁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形。此外,申请人通常需提供担保,以赔偿可能因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担保方式多样,如现金、房产等。仲裁委收到申请后,会将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由法院进行审查和裁定,符合条件的法院将作出保全裁定并执行。
当谈到仲裁时申请财产保全该怎么做,除了了解申请的步骤,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财产保全的范围,一般应限于仲裁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另外,申请财产保全后,如果最终仲裁裁决申请人败诉,可能要承担因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这些后续的情况和潜在的风险都需要谨慎考虑。若你在仲裁申请财产保全的过程中,对范围界定、损失承担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还想深入了解更多细节,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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