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买卖合同是双方都签的吗
买卖合同需双方签署。
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合同的订立是一个要约与承诺的过程,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合同即成立。签署合同意味着双方对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并愿意受其约束。
从法律角度看,只有双方都签字,才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出卖人有义务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买受人有义务支付价款。若仅有一方签字,未签字方不受该合同约束,合同的效力存在瑕疵,日后极易引发纠纷。所以,正常情况下买卖合同应由双方共同签署,以保障交易安全与双方合法权益。
二、买卖合同是实践性行为吗
买卖合同一般为诺成性行为,但也有部分是实践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买卖合同通常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特定的买卖合同可能是实践性合同。比如,当事人约定将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那么只有在交付标的物后,合同才成立。此外,像民间借款合同,一般是实践性合同,仅有双方关于借款的合意,合同尚未成立,只有实际交付借款,合同才生效。所以,买卖合同是否为实践性合同需依具体情况而定。
三、买卖合同是否有管辖权
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约定管辖优先
若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如原告/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的法院管辖,且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如基层/中级法院分工)和专属管辖(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规定,则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二、法定管辖规则(无约定时)
1.被告住所地法院:无论合同是否履行,被告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2.合同履行地法院:
有约定履行地:以约定为准(即使未实际履行,若一方住所地在约定履行地,约定地法院可管辖);
无约定/约定不明:
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即时结清(如现货交易):交易行为地为履行地;
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约定履行地: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三、专属管辖例外
若买卖合同涉及不动产(如房屋买卖),则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此规定。
综上,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需结合是否有有效约定、合同履行状态及争议标的性质综合判断。
在探讨买卖合同是双方都签的吗这个问题后,其实还有相关的拓展问题值得关注。一般来说,买卖合同正常是双方签订,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也能代表一方签署合同。另外,合同签订后,若一方想变更合同条款,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构成违约。倘若你在买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遇到合同签署主体、条款变更等方面的疑问,或者对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担忧,别让疑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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