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破产时员工债权属于优先清偿范围,具体如下:
1.清偿顺序
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分配。
2.经济补偿金计算
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
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指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
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封顶计算,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3.权利行使
职工债权无需主动申报,由破产管理人调查后公示;员工对公示清单有异议,可要求管理人更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债权。
建议员工及时与管理人沟通,核实债权清单,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二、公司破产倒闭无力付员工工资怎样处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公司破产时员工工资的处理需遵循以下路径:
1.债权性质认定:员工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属于职工债权,在破产财产清偿中位列第一顺位(优先于普通债权,次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2.债权确认与申报:
员工需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工资及补偿金数额;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员工应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注明“职工债权”),管理人会对债权进行审核公示。
3.清偿执行:
破产财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职工工资、社保个人账户欠费及法定补偿金。若破产财产不足以覆盖全部职工债权,按比例分配。
4.特殊情形追责:
若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抽逃出资、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员工可依据《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要求其对工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员工尽快启动仲裁程序并跟进破产申报,以最大化保障权益。
三、公司破产倒闭,员工股权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公司破产倒闭时员工股权的处理需遵循以下规则:
一、股权清偿顺序的法律定位
员工股权属于股东权益,在破产程序中清偿顺序劣于所有债权(含职工劳动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为: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职工劳动债权(工资、补偿金、社保个人账户费用等);
3.其他社保费用及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5.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含员工股东)。
二、员工股权的具体处理步骤
1.破产财产清查:管理人对公司资产负债进行审计,确认可分配破产财产范围。
2.劳动债权优先清偿:员工作为劳动者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劳动债权,优先于股权获得清偿(需与股权权益严格区分)。
3.股权的剩余财产分配:
若破产财产清偿前序债权后无剩余,员工股权无清偿可能,股权自动消灭;
若有剩余财产,员工按持股比例参与分配(需扣除未实缴出资部分,若存在)。
4.未行权股权激励的处理:若员工持有的是未行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因公司破产导致股权激励计划无法履行,未行权部分通常终止失效。
三、核心结论
员工股权的实现依赖于公司破产财产的剩余情况,本质是“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实践中,多数破产企业无剩余财产,员工股权往往无法获得清偿,但劳动债权(如工资、补偿金)仍需优先保障。
建议员工通过破产管理人申报劳动债权(若有),同时关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依法主张股东权益。
(注:具体处理需结合公司破产清算方案及股权协议约定,以上为一般性法律分析。)
当探讨公司破产倒闭了员工怎么赔偿时,除了基本赔偿问题,还有一些关联情况需了解。比如员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在破产清算时的优先受偿顺序,这关系到员工切身利益能否得到最大保障。另外,员工在公司破产前的加班工资、未休年假补偿等权益,也应在赔偿范围内。若员工对赔偿金额计算方式有疑问,或是不清楚自身还有哪些权益可主张,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