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运输合同履行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托运人:需证明运输合同成立,如提供运输协议、运单等;证明已按约定交付货物,比如交货凭证、验收单据等;若主张承运人违约致损,要证明损失事实及与违约行为间的因果关系。
承运人:要证明按合同约定接收并运输货物,如交接记录;证明按时、安全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像到货签收单;若主张免责,需证明存在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应提供相关证明。
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规则,双方都应积极收集、保存证据,以在纠纷中维护自身权益。
二、运输合同履行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
运输合同履行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对于履行义务,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主张已履行运输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如承运人需证明依约将货物按时、安全运至约定地点,提供提货单、运输记录、签收凭证等。
若主张对方违约,提出该主张的当事人要举证。如托运人认为承运人未按约定时间运输致其损失,需证明运输合同约定时间、实际延误时间及损失情况。
在货物毁损、灭失纠纷中,承运人对货物的毁损、灭失原因负举证责任。若能证明是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及托运人、收货人过错造成,可不承担赔偿。
三、运输合同违约赔偿举证责任咋分配
在运输合同违约赔偿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首先,主张对方违约的一方,需对合同成立、生效以及对方存在违约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如托运人主张承运人未按约定时间将货物运达目的地,则要提供运输合同、货物交付凭证、约定送达时间等证据。
其次,违约方若主张免责,应对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举证。例如,承运人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就要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该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等。
再者,关于损失的举证,主张赔偿损失的一方要证明损失的存在、数额及与违约行为的因果关系。如托运人要求赔偿货物损坏损失,需提供货物价值证明、损坏情况证明等。
当探讨运输合同是否履行的举证责任时,其实还有一些关联问题需关注。若一方完成举证证明运输合同已履行,但另一方提出货物存在损坏、变质等情况引发赔偿纠纷,此时举证责任则会发生变化,受损方需证明货物损坏原因属于对方的责任范围。另外,若双方对运输合同的履行地点、时间等有争议,相应的举证工作也至关重要。你是否在运输合同举证方面存在疑问,或是面临相关纠纷呢?若还有此类法律问题,别错过解决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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