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将回迁房变商品房?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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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律上而言,回迁房是不能转成商品房的,那是两种性质的房产。回迁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的,交易的时候是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出让的,也就是开发商在购地盖房的时候已经缴纳过了土地出让金,再交易的时候就不用缴纳了。
能否将回迁房变商品房?

在城市中,许多旧房子拆迁之后会建起商品房,这些商品房中有一部分是分配给拆迁户的回迁房。回迁房相对于普通商品房来说价格更低,?不过回迁房的许多权限也受到了限制。那能否将回迁房变商品房?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回答这个问题,相信可以帮助到您。

一、能否将回迁房变商品房?

法律上而言,回迁房是不能转成商品房的,那是两种性质的房产。回迁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的,交易的时候是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出让的,也就是开发商在购地盖房的时候已经缴纳过了土地出让金,再交易的时候就不用缴纳了。

二、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如下:

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另外,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应当是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三、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然而另一种情况,即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90%的楼款,作为客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余数则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而由于业主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一定能够真正过户,这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

法律上而言,回迁房变商品房是不被允许的。回迁房与商品房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房产。不过这并不代表回迁房不能参与交易。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可以进行买卖,但购买回迁房时应注意业主是否相关的证件,有些回迁房的业主只有回迁协议而并无产权证,在购买这类回迁房时就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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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超过24小时后,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主体以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的,买受人与开发公司经办人应当持网上打印的合同(所有的)、合同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可至本网站的办理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买方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对确系直系亲属间更名或同户籍成员之间的增减或更名的,经合同双方同意,须提供户口薄、结婚证(或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网上打印的合同、合同注销申请表及其它规定的登记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品房合同备案程序如下:
1、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就预售的房屋协商;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认后,开发商通过网上销售平台填写《江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网上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买卖合同;
3、开发商从网上打印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
4、买受人可凭打印的合同,在江阴房产信息网上查询所购房屋的预(销)售情况。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24小时内开发公司可以变更和撤销合同,超过24小时必须到市房管局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合同的变更及注销手续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
三、商品房合同的注销
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后,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应当持网上打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注销申请表(一式二份,可至本网站的办理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生效文书或仲裁书及其它规定的登记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办理合同注销:
第一种,经或仲裁机构调解、裁决解除合同的;
第二种,买受人死亡或患重大疾病(提供死亡证明或医院证明及住院发票);
第三种,买受人在同一销售楼盘进行换房,这种情况由买受人先到窗口申请签字,然后开发公司与买受人签订拟换购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电话告知窗口新签合同的备案号,窗口在新合同满24小时后将老合同注销。
提醒:如合同已办理贷款,但未办理预告登记,涉及合同金额调整、买受人主体变更的,抵押银行需在合同变更申请表上盖章同意。如合同已办理预告登记,涉及买受人主体变更、合同注销的,需将预告登记注销后才能办理合同变更、注销手续。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
1、合同的变更和注销的前提必须是买卖协商达成一致,因此,需要对商品房合同进行变更或注销时,购房者
第一步首先要做的是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开发商同意后,方可对买卖合同进行变更或注销。自然,如果通过诉讼另当别论,在实务中,通常基本是和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这种方式进行解决。
2、如果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申请了银行贷款,那合同变更或注销必须取得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方可办理变更或注销,否则只能还清贷款后,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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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几年,国家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契税税率调整频率较高,交纳契税时的税率是根据合同签订日的时间确定的。
怎么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怎么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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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确系直系亲属间更名或同户籍成员之间的增减或更名的,经合同双方同意,须提供户口薄、结婚证(或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网上打印的合同、合同注销申请表及其它规定的登记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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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认后,开发商通过网上销售平台填写《江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网上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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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24小时内开发公司可以变更和撤销合同,超过24小时必须到市房管局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合同的变更及注销手续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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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经或仲裁机构调解、裁决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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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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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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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置商品房与普通人购置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补偿,拆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出卖,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
2、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刻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停止贷款。而回迁房享用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钱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钱,并依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3、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置办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中止商定。而拆迁安排房屋的置办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商定。
4、另外,拆迁的是商品房,回拆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拆房的性质普通不是商品房。置办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普通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补偿,拆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出售,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回迁房
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另外,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应当是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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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和商品房有哪些区别
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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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动迁商品房和动迁房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动迁商品房和动迁房的规定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动迁商品房和动迁房的规定有哪些
动迁房即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
动迁商品房是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安置的商品房,与一般的动迁房不同,该类房屋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包括新房和二手房,可以上市交易。
动迁房买卖风险:
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最终过户之前,可能已经被买卖了十几次。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房屋的归属最终取决于过户情况:谁最终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证,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至于其是否是第一个买方则在所不问。许多拆迁安置房的买方认为,买卖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已经付了、房子也已经装修过了,就算卖方违约,还能把我从房子里赶出去不成?可事实上,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将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原来的购房者搬出拆迁安置房屋。
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一方面,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变形物,而不属于孳息。变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灭失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孳息的产生通常并不依赖于原物的灭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产生的。拆迁补偿款不能适用孳息所有权随交付变动的规则。另一方面,拆迁补偿款是卖方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的,并非没有合法的依据,因而不属于。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在一起案件当中,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认为卖给买房人的价格太低了。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继而卷入到卖房人的家务当中。最终,买房人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却又面临新的难题。卖房人有多个继承人,有的已经赴海外定居。在这种情况下,将不得不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送达,就很难预测了,而诉讼也将因此被拖延下去,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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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如何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超过24小时后,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主体以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的,买受人与开发公司经办人应当持网上打印的合同(所有的)、合同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可至本网站的办理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买方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对确系直系亲属间更名或同户籍成员之间的增减或更名的,经合同双方同意,须提供户口薄、结婚证(或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网上打印的合同、合同注销申请表及其它规定的登记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品房合同备案程序如下:
1、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就预售的房屋协商;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认后,开发商通过网上销售平台填写《江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网上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买卖合同;
3、开发商从网上打印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
4、买受人可凭打印的合同,在江阴房产信息网上查询所购房屋的预(销)售情况。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24小时内开发公司可以变更和撤销合同,超过24小时必须到市房管局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合同的变更及注销手续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
三、商品房合同的注销
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后,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应当持网上打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注销申请表(一式二份,可至本网站的办理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生效文书或仲裁书及其它规定的登记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办理合同注销:
第一种,经或仲裁机构调解、裁决解除合同的;
第二种,买受人死亡或患重大疾病(提供死亡证明或医院证明及住院发票);
第三种,买受人在同一销售楼盘进行换房,这种情况由买受人先到窗口申请签字,然后开发公司与买受人签订拟换购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电话告知窗口新签合同的备案号,窗口在新合同满24小时后将老合同注销。
提醒:如合同已办理贷款,但未办理预告登记,涉及合同金额调整、买受人主体变更的,抵押银行需在合同变更申请表上盖章同意。如合同已办理预告登记,涉及买受人主体变更、合同注销的,需将预告登记注销后才能办理合同变更、注销手续。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
1、合同的变更和注销的前提必须是买卖协商达成一致,因此,需要对商品房合同进行变更或注销时,购房者
第一步首先要做的是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开发商同意后,方可对买卖合同进行变更或注销。自然,如果通过诉讼另当别论,在实务中,通常基本是和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这种方式进行解决。
2、如果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申请了银行贷款,那合同变更或注销必须取得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方可办理变更或注销,否则只能还清贷款后,才能办理。
3、需要对合同进行注销的,在和开发商协商达成共识后,还需买卖双方至位于市政府大楼的仲裁办对合同进行仲裁,取得仲裁书后,买卖双方再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注销手续。仲裁是一个途径,裁决合同注销也可,但通过判决,则相对仲裁来讲,费用虽然低一些,但手续相比仲裁会繁琐些。
4、近几年,国家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契税税率调整频率较高,交纳契税时的税率是根据合同签订日的时间确定的。
应该怎么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超过24小时后,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主体以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的,买受人与开发公司经办人应当持网上打印的合同(所有的)、合同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可至本网站的办理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买方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对确系直系亲属间更名或同户籍成员之间的增减或更名的,经合同双方同意,须提供户口薄、结婚证(或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网上打印的合同、合同注销申请表及其它规定的登记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品房合同备案程序如下:
1、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就预售的房屋协商;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认后,开发商通过网上销售平台填写《江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网上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买卖合同;
3、开发商从网上打印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
4、买受人可凭打印的合同,在江阴房产信息网上查询所购房屋的预(销)售情况。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24小时内开发公司可以变更和撤销合同,超过24小时必须到市房管局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合同的变更及注销手续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
三、商品房合同的注销
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后,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卖双方应当持网上打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注销申请表(一式二份,可至本网站的办理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生效文书或仲裁书及其它规定的登记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办理合同注销:
第一种,经或仲裁机构调解、裁决解除合同的;
第二种,买受人死亡或患重大疾病(提供死亡证明或医院证明及住院发票);
第三种,买受人在同一销售楼盘进行换房,这种情况由买受人先到窗口申请签字,然后开发公司与买受人签订拟换购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电话告知窗口新签合同的备案号,窗口在新合同满24小时后将老合同注销。
提醒:如合同已办理贷款,但未办理预告登记,涉及合同金额调整、买受人主体变更的,抵押银行需在合同变更申请表上盖章同意。如合同已办理预告登记,涉及买受人主体变更、合同注销的,需将预告登记注销后才能办理合同变更、注销手续。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
1、合同的变更和注销的前提必须是买卖协商达成一致,因此,需要对商品房合同进行变更或注销时,购房者
第一步首先要做的是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开发商同意后,方可对买卖合同进行变更或注销。自然,如果通过诉讼另当别论,在实务中,通常基本是和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这种方式进行解决。
2、如果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申请了银行贷款,那合同变更或注销必须取得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方可办理变更或注销,否则只能还清贷款后,才能办理。
3、需要对合同进行注销的,在和开发商协商达成共识后,还需买卖双方至位于市政府大楼的仲裁办对合同进行仲裁,取得仲裁书后,买卖双方再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注销手续。仲裁是一个途径,裁决合同注销也可,但通过判决,则相对仲裁来讲,费用虽然低一些,但手续相比仲裁会繁琐些。
4、近几年,国家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契税税率调整频率较高,交纳契税时的税率是根据合同签订日的时间确定的。
商品房拆迁应该怎么安置
[律师回复] 对于商品房拆迁应该怎么安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拆迁的补偿办法是:补偿标准:按当地县城商品房平均售价估算,比如:县城商品房2020元/平,那房子建筑面积总共多少,乘以2020元/平就能算出来了。地皮的价格:一般住宅地皮500元/平,商用(就是门面)1000元/平;最后,如果你的地皮是国有土地,你可以将你的国有土地证单独标价,一般是房子和地皮总价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就是对房子和地皮的总体估价,可以和拆迁方给你的补偿进行比较。拆迁安置房屋通常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由于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各地的相关政策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房屋产权属于其个人所有,且在取得所有权的几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外一类是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原因造成的拆迁,通常拆迁单位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通常与市面上的一般商品房没有什么区别,都属于被安置人的私人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规定,可以根据所有人的意愿自由上市交易。那么该如何购置拆迁安置房呢首先要查清楚安置房的性质,通常来说对于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是否五证齐全,或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也不一样。上述第一类的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比较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通常买家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购买没未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比如房屋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以及后续的过户手续等,因此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尤为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及条款外,还要特别注意,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以及迟延交房等都要做出详尽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这类拆迁安置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房屋安置是拆迁的主要补偿手段之
一,当前随着各地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加快,特别是房地产行业的飞速发展,除了由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拆迁,开发商建设新项目而进行的拆迁也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后者,通常都会采取房屋安置的补偿措施,以上是关于房屋拆迁要如何进行安置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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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叫回迁房、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第一,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第二,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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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品房拆迁后补偿的房屋是哪些性质?还是商品房吗?
[律师回复] 产权证上或者备案合同上可以看出商品房的性质是出让,安置房是划拨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六大区别:
  区别
一: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区别
二: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区别
三: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您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区别
四: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区别
五: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区别
六: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动迁商品房和动迁房的规定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动迁商品房和动迁房的规定有哪些
动迁房即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
动迁商品房是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安置的商品房,与一般的动迁房不同,该类房屋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包括新房和二手房,可以上市交易。
动迁房买卖风险:
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最终过户之前,可能已经被买卖了十几次。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房屋的归属最终取决于过户情况:谁最终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证,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至于其是否是第一个买方则在所不问。许多拆迁安置房的买方认为,买卖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已经付了、房子也已经装修过了,就算卖方违约,还能把我从房子里赶出去不成?可事实上,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将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原来的购房者搬出拆迁安置房屋。
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一方面,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变形物,而不属于孳息。变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灭失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孳息的产生通常并不依赖于原物的灭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产生的。拆迁补偿款不能适用孳息所有权随交付变动的规则。另一方面,拆迁补偿款是卖方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的,并非没有合法的依据,因而不属于。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在一起案件当中,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认为卖给买房人的价格太低了。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继而卷入到卖房人的家务当中。最终,买房人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却又面临新的难题。卖房人有多个继承人,有的已经赴海外定居。在这种情况下,将不得不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送达,就很难预测了,而诉讼也将因此被拖延下去,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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