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公司破产后无财产可供赔偿的处理需分情况分析:
一、明确债权清偿顺序
1.职工债权:工资、医疗补助、社保(个人账户部分)、经济补偿金等;
2.社保及税款:欠缴的非职工个人账户社保费用、税款;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按比例分配;若连破产费用都不足,直接终结破产程序,债权无法清偿。
二、若债权未获清偿的救济
1.职工债权:若公司无财产,职工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破产企业职工债权垫付(部分地区有政策);
2.普通债权: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如人格混同)等情形,债权人可依据《公司法》第20条、35条,起诉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终结程序后的追偿:破产终结后发现公司有遗漏财产的,债权人可申请追加分配。
总结
若公司确无财产且无股东过错,债权可能无法实现;若有股东违规情形,可通过诉讼追究股东责任。建议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并核查股东是否存在违法情形。
(注:具体需结合债权类型及公司实际情况,可进一步提供材料详询。)
二、公司破产后赔偿金是按什么算的
公司破产后员工赔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公司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三、公司破产后股东对清算财产如何分
公司破产后,股东分配清算财产须遵循法定顺序。首先,破产财产要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清偿完上述债务后还有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需注意,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股东一般无需额外承担责任(特殊情况如股东出资不实等除外),普通破产债权将按比例受偿,股东可能无法获得分配。
当面临公司破产后没有钱赔偿怎么办的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公司是因为资不抵债破产,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即便可能无法全额受偿,但按法定顺序也能获得一定比例的赔偿。另外,如果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其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要是你对公司破产赔偿的分配顺序、股东责任认定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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