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婚后购房,若双方有关于房产按出资份额分割的书面约定,依约定处理。若无约定,婚后购房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出资比例不同,通常也会认定为共同共有,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
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会考虑实际出资情况。若一方能证明购房时的出资远高于另一方,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不过仅出资情况不能完全决定分割比例,还需结合婚姻持续时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建议夫妻在购房时,明确出资情况并保留好相关凭证,若对房产分割有特殊想法,可签订书面协议并进行公证。
二、夫妻婚后购置房产应该怎样分配
根据《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夫妻婚后购置房产的分配需区分以下情形:
1.共同财产购置: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共同经营收益等)购置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法院会结合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调整比例。
2.个人财产购置: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置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配偶的赠与,转为共同共有。
3.父母出资情形:
-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单方赠与,属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无论登记在何方名下→按出资份额共有。
4.按揭购房: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归首付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需向另一方折价补偿(补偿额=共同还贷本息×(房产现值÷购房总成本))。
需结合具体出资、登记及还贷细节确定归属,建议留存购房合同、出资凭证等证据。
三、夫妻婚后购期房,离婚怎么算
婚后购买的期房,若系夫妻共同出资(含贷款),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原则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处理规则如下:
1.协商优先
双方可协议分割:如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需考虑房屋现值、剩余贷款);或待房屋交付办证后出售,分割价款。协议内容需明确房屋归属、补偿金额、贷款偿还责任等。
2.协商不成的裁判规则
-期房未取得产权证:法院依《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7条,暂不判决所有权归属,仅根据实际情况判由一方使用,待取得产权证后另行诉讼分割;
-已具备分割条件: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结合房屋现值、剩余贷款、出资贡献等,确定所有权归属。取得方需向另一方补偿:补偿款=(房屋现值-剩余贷款)×50%(或依实际贡献调整)。
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均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
(注:若存在父母出资等特殊情形,需结合出资性质另行分析。)
在了解夫妻婚后购房按出资份额怎样分房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如果一方在购房出资后,后续又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等增值投入,这部分投入在分房时该如何计算和分配。另外,若购房时存在借款等债务情况,债务的分担又与房屋份额分配有着怎样的关联。这些问题在实际的房产分割中都可能会遇到。如果你在夫妻婚后购房分房问题上,无论是出资份额分配,还是与之相关的增值投入、债务分担等方面存在疑惑,都可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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