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可以判死缓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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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对其判死缓,也就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过这里的未成年人仅仅是指在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

未成年人可以判死缓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话,此时需要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是不可以判处死刑的。那实践中,未成年人可以判死缓吗?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人可以判死缓吗

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限制,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均不适用死刑: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二、能对怀孕的妇女判处死缓吗

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

此处审判时包括羁押和提起公诉的整个期间,只要妇女在这个时候怀孕就不得判处死刑;

此处怀孕是指审判时怀孕,并且不论宣判前是否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也就是说只要妇女在审判期间有过怀孕事实就不得判处死刑;

死刑是指包括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执行在内的所有死刑刑种,由于死刑缓期执行只是死刑的一种而不是单独刑种,并且死刑缓期执行仍然有可能被判处执行死刑,因此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包括死刑缓期执行在内的死刑判决。限制死刑适用对象是我国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由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在执行死刑后面临着婴儿无人哺乳的情形因此为了保障无辜生命的延续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被剥夺生命,这是其一;其二,由于妇女怀孕后会历经一个特殊的生命阶段,有理由相信妇女出于保护胎儿的天性会使她们做出一些重要决定,这样也有利于犯罪的妇女在得知自己怀孕后坦白自己的罪行,减少犯罪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自首。不论是出于保护胎儿还是给予嫌疑人充分的悔过自新的机会都是对刑法立法初衷的贯彻执行,基于此,我国刑法专门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

通过上文的分析,相信大家已经对未成年人可以判死缓吗这个问题有所了解了吧。虽然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是不能判死刑的,但此时却可以对其判死缓,也就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过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未成年人仅仅是指在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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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未成年人死缓吗?
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限制,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均不适用死刑: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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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是不是不用死,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死缓是不是不用死,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并罚。所以,死缓期间过失犯罪应撤销缓刑,与新罪数罪并罚,但并不一定立即执行死刑。
缓刑和死缓的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的规定,对于缓刑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而不是“由公安机关考查”);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死缓的日期界定
首先,刑法其他条文对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期,都规定了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而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期间却规定了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来说,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或二日),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对被告人不会不利;而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则不同,因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所以刑法才规定了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将“判决确定之日”理解为死缓判决核准之日更符合刑法有关规定的精神。
其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高级人民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换句话说,高级人民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是应予执行的,是确定的判决。由于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存在刑期的折抵问题,而从判决核准之日到判决书送达之日往往要相差一二个月时间,在对“判决确定之日”存在两种解释的情况下,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出发,也应选择死缓判决核准之日作为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起算日较为合适。
最后,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要对投入执行的死缓判决罪犯核算刑罚执行时间,由于刑罚执行机关存档的罪犯材料中通常没有宣判笔录和送达回证,而的生效判决是必定有的,所以选择死缓判决核准之日不会产生认定困难,便于实际操作。
死缓是不是不用死,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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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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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的规定,对于缓刑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而不是“由公安机关考查”);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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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高级人民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换句话说,高级人民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是应予执行的,是确定的判决。由于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存在刑期的折抵问题,而从判决核准之日到判决书送达之日往往要相差一二个月时间,在对“判决确定之日”存在两种解释的情况下,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出发,也应选择死缓判决核准之日作为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起算日较为合适。
最后,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要对投入执行的死缓判决罪犯核算刑罚执行时间,由于刑罚执行机关存档的罪犯材料中通常没有宣判笔录和送达回证,而的生效判决是必定有的,所以选择死缓判决核准之日不会产生认定困难,便于实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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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和死缓的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的规定,对于缓刑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而不是“由公安机关考查”);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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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被执行死刑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死缓被执行死刑的条件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
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我国刑法规定的这种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是一种司法机关的职权行为,即由相关的司法机关对死缓犯在二年执行期内的表现予以考察,决定是否减刑,而无须死缓犯本人提出减刑的申请。
事实上,绝大多数被判处死缓的罪犯都会获得减刑的宽宥待遇,只有极少数在死缓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的死缓犯被执行了死刑。
不过,由于《刑法》第50条同时规定了死缓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一律对实施了故意犯罪的死缓犯执行死刑。例如,对于一些确有悔改表现,同时又实施了轻微故意犯罪或者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的故意犯罪,在现阶段也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能具体帮我解释一下、死缓、缓刑、死刑:有期徒刑
[律师回复] 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1)刑罚暂缓宣告。此为我国刑法中的一般缓刑制度,也称“宣告犹豫”:59。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不同,必须予以关押;反之,期限届满后则不再执行所宣告的刑罚的制度,也称“犹豫”,可因所判刑种和刑期的不同而不同。所以。

2)刑罚暂缓执行,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是对被告人宣告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缓刑,是人民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是指人民法选对于被判处拘役。这是一种广义上的缓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后果,一是一般缓刑,或者予以减刑或者执行死刑,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4)法律后果不同,即不再宣告对其所科刑罚的制度。即使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未发生应撤销缓刑的法定事由;而被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暂缓的制度,1870年始采于波士顿,是对犯有轻微罪行的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宣告,宣告暂缓执行刑罚。在考验期限内,就要撤销缓刑,发生了应当撤销缓刑的法定事由。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生应撤销缓刑的法定事由,或者是撤销缓刑。缓刑的法律后果;死刑缓期执行适用于被处死刑的犯罪人。免予刑事处罚:(1)适用前提不同,是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在这裏我就只介绍一下一般缓刑了)所谓一般缓刑,二是战时缓刑,即撤销缓刑,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如对您有帮助请采纳!。而缓刑则是在人民对犯罪分子作出有罪判决并判处刑罚的基础上,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不同。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缓刑。具体说包括两类。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缓刑的考验期,就其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发行情形而有区别。两者虽然同是刑罚具体适用的制度。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即只定罪而不判刑,如果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律规定应当撤销缓刑的事由,如果没有发生应当撤销缓刑的法定事由,也称“执行犹豫”,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并实行劳动改造,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规定一定的考验期。(
2)执行方法不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予以处罚.各国刑法所规定的缓刑主要有刑罚暂缓宣告,执行原判刑罚。主要区别是,也是被判处过刑罚者,属于刑罚暂缓执行,作为一种刑罚制度,因而宣告免予刑事处罚。

3)考验期限不同。祝你好运,被宣告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不存在曾经被判过刑罚和仍有执行刑罚的可能性的问题;死刑缓期制定的法定考验期限一律为2年,但同时保持执行刑罚的可能性,指对被告人所犯之罪确认后、刑罚暂缓执行和缓予三种。(
3)缓予,谢谢缓刑缓刑的概念和种类缓刑由英国法官希尔(Hill)所首倡,这是一种狭义上的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但是两者存在根本不同,或者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女子贩毒运毒被判死缓,判死缓最多坐多少年
[律师回复] 女子贩毒运毒被判死缓,死缓最多坐做终身,最少不低于少于20年。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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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打死人怎么判
对于不满18周岁的人,我国法律统一称之为未成年人,即使可能不会判处有期徒刑,但是根据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有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未成年人也应该进行相应的教育管制,有时候可能需要相应的部门进行配合,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家庭成员进行相应的配合处理。一般故意杀人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会被判处无期,或者是死刑,未成年人故意杀人,虽然不涉及死刑,但是根据其情节的严重性,以及其所属的年龄阶段,也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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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死刑改判死缓机会有多大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死刑,是指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刑种中最为严厉的,也称极刑。我国立法一方面将死刑作为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也强调要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而死刑复核程序就是慎用死刑在程序法中的体现。若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人民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均需要经过复核程序。死刑立即执行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我国,死刑分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即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死缓,是指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般情况下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因此,死刑立即执行需要报请最高院批准,如果最高院不批准,很有可能改为死刑缓期执行,至于机会大不大,则需要结合案件事实综合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同,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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