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购房都需要什么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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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两人以上共同购房需要做公证,主要是财产份额的公证或共有双方向权属部门提交共有申请,在申请中写明双方共有的份额,房屋所有权证持有人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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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情况,如父母子女之间、夫妻双方、恋爱中尚未结婚的男女、若干合伙人之间等。虽然法律方面也允许共同购房,但此时同样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究竟共同购房都需要什么手续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共同购房都需要什么手续

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购房需办理的手续包括:两人以上共同购房需要做公证,主要是财产份额的公证或共有双方向权属部门提交共有申请,在申请中写明双方共有的份额,房屋所有权证持有人等事项。对于份额的比例,法律没有规定,完全在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比如两个买受人,对于房产的份额双方可以约定各占50%的份额,也可以约定一个人占99%的份额,另一个人占1%的份额。

二、共同购房需要什么程序?

共同购房的程序与单独购房的程序大同小异,具体如下:

(一)签订认购书。认购书包括这些内容:

1、卖方,即发展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姓名(由于是共同买房的,需要将共同买房的人都进行登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

3、房价(户型、面积、单位价格、总价);

4、付款方式: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签订认购书应注意事项、定金、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付款地址、帐户、签约地点等。

(二)签订买卖契约。购房人在售楼处签过认购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会同自己的律师到售楼处(外销房应到代理商指定的律师楼)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购买方也一定要清楚地登记共同购房的购买人。

(三)预售登记。登记:办理预售登记对保护房屋交易双方权益十分重要,对履约有所保障,只有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后协议方才生效。签订契约30日内,买卖双方应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这里指的买方是指所有的共同购房人。

(四)办理入住。

(五)安排签订管理公约。预售契约或买卖契约有接受管理公司的管理条款,所以入住前,必须安排买方与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交纳维修基金及各种费用。

(六)办理产权过户、领取房产证。发展商最后要为共同购房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最终办理产权证。产权证上应该有所有购房人的名字,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

共同购房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但是共同购房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各项手续中,一定要保证兼顾所有共同购房人的利益,如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证上的登记,同时,签订的出资协议一定要进行公证,这样才能保证协议合法有效。不过,日常生活中,因共同购房发生争议的情况也不少,若您遭遇了类似的纠纷,您最好还是聘请一位专业的房产律师来为您解决问题,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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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先签订房地产的买卖合同,在合同里面应该要写清楚双方的约定情况,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都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2、一般来说,签了买卖合同首付以后,再付三成的手续费就可以了。接着要去房地产的交易中心进行过户,过户当日应该付六成的资金,拿到房产证以后可以再加付1成的资金。过户的手续一般不会太复杂,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相关的房产证都需要准备好。准备完毕后就可以进行过户了。
3、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的,一方不去的话,要委托公证处作证。买卖安置房需要一些申办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开发商名下房产证原件,开发商法人的委托书。如果被拆迁人不小心死亡了的话,应该要提供相关的死亡证明还有代理人的证明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也是非常重要的。
4、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办理的手续是一样的,但是拆迁安置房一般不可以获得土地证。一般的拆迁安置房的划拨土地是由国家决定的,但是也要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安置房买卖需要办理的手续还要经过国家的认证,这样才不会损害自身的利益。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该房屋具备产权证,只是没有及时办理,那就可以日后再办理,但是如果房屋本身并不具备产权证,,那就最好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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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买时一定要注意。
  第
二、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一般而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实践中,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时,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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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必须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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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买方要留尾款。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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