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二手房买卖纠纷,房主故意拖延毁约怎么办
针对二手房买卖中房主故意拖延毁约的情况,可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一、固定违约证据
立即收集房主拖延/毁约的证据:如拒绝履行的沟通记录、未按约配合过户的书面通知、中介证言等,证明房主存在违约行为。
二、选择维权路径
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需求,可选两种方案:
若房屋无查封/抵押障碍,可诉请法院判令房主配合过户,同时主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赔偿房价上涨的差价损失。
2.解除合同+索赔
若不愿继续履行,可通知解除合同,要求:
双倍返还定金;
支付违约金;
赔偿中介费、评估费等实际支出。
三、紧急措施:申请财产保全
若担心房主转卖房屋,可在起诉时申请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查封房屋以阻止第三人善意取得,确保后续执行。
四、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77条、第585条、第588条。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起草律师函催告履行,或直接提起诉讼,避免拖延导致房屋被转移。
总结:固定证据是前提,维权路径需结合合同条款及房屋状态选择,财产保全是保障执行的关键。
二、二手房买卖中介咋担保
根据《民法典》及中介服务相关规定,二手房中介的核心角色是居间人,法定职责为提供真实交易信息、促成合同成立,无默认担保义务,其“担保”需基于明确书面约定,分以下情形:
1.约定性产权担保
若中介以书面形式承诺房屋无产权瑕疵,实际存在瑕疵导致交易失败的,中介构成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此为约定责任,非法定担保。
2.资金监管服务
部分中介提供交易资金监管,属安全保障措施,非担保。资金在交易完成后划转,防止一方违约卷款,监管方仅负责按约定划转,不承担履约担保责任。
3.履约保证担保
若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独立担保合同,明确作为保证人,则需承担相应保证责任:如买方拒付房款或卖方拒过户时,中介需按约定代偿或履行义务。此类担保需明确保证方式及范围。
提示:中介担保需书面约定,口头承诺无法律效力。建议优先选择提供资金监管的中介,如需中介担保,应签订单独保证合同并明确责任范围。未约定时,中介仅对居间服务瑕疵负责,不承担交易履约担保。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能解除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能解除。解除方式分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可依约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则依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若要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若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
在二手房买卖中遇到房主故意拖延毁约的情况着实令人头疼,而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也值得关注。比如,若房主毁约,买家前期投入的购房资金(如定金等)能否全额退回,以及在此期间买家因准备购房所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如咨询费、交通费等)是否能向房主索赔。这些都是在二手房买卖纠纷里可能遇到的后续问题。如果您正面临二手房买卖纠纷,房主故意拖延毁约怎么办这类难题,或者对上述拓展问题存在疑惑,别让问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提供精准解答和有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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