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使买房后无居住需求,通常仍需交纳物业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涵盖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设施维护、安全保障等,不会因个别业主未居住而减少服务成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业主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不过,部分地区支持业主在房屋空置一定时间后,按一定比例缴纳物业费,具体比例和条件需参照当地规定。
二、买房未居住,不享受服务还需交物业费吗
需要。依《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按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依约提供相关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即使买房后未居住,物业公司仍为整个小区提供了诸如安保、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公共服务,这些服务是面向全体业主的,所以业主不能以未享受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若业主无故拖欠,物业可催缴,经催告仍不支付的,可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三、买房未住不享服务却被催物业费合理吗
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应按约定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服务内容包括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等,并非仅针对个别业主。即便业主未入住、未享受服务,物业也在正常履行职责。所以,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一般都需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不过,部分地区支持业主与物业协商适当减免,具体依当地法规和协商结果而定。
当探讨买房但无居住需求,是否仍需交纳物业费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相关的拓展情况。即便业主不居住,物业依然为小区提供了诸如安保、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等服务,这些服务的成本并不会因个别业主不居住而减少。而且,若长期拖欠物业费,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如果你对物业费的具体构成、减免政策等还有疑问,或者不清楚在无居住需求情况下如何合理处理物业费相关事宜,别让疑惑困扰你。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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