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多种情形。
常见情形包括: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裁减人员);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等。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劳动法46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条件是啥
《劳动法》未规定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了经济补偿支付条件:
1.劳动者被迫解除:用人单位有过错,如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解除合同。
2.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
4.经济性裁员:企业符合法定情形进行裁员。
5.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外,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单位破产解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导致合同终止。
三、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支付金额计算标准是啥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若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当我们了解了劳动法46条经济补偿金如何规定的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怎样确定的,它是否包含奖金、津贴等项目。另外,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有没有明确要求,若企业未按时支付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这些都是在实际劳动纠纷中可能会遇到的情况。如果你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支付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正面临相关的劳动争议,不要让困惑影响你的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准确的解答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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