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商铺夫妻一方是否可以买卖
商铺夫妻一方能否买卖,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商铺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此时一方可自由买卖。
若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需夫妻双方共同同意才能进行买卖。因为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不过,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受损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所以,在处理夫妻共有的商铺时,为避免纠纷,建议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买卖交易。
二、夫妻一方擅自买卖商铺是否合法
夫妻一方擅自买卖商铺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判断。若商铺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有权单独处分,买卖合法。
若商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处分共同财产需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一方擅自买卖一般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即不知情、合理价格受让且已完成产权登记,买卖合法有效,另一方只能向擅自处分方请求赔偿损失;若不符合善意取得,另一方有权追回商铺,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夫妻一方擅自卖商铺另一方能否维权
夫妻一方擅自卖商铺,另一方通常能维权。若该商铺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单独处分。根据《民法典》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处分共同财产需经全体共有人同意。
若第三人明知该商铺为夫妻共有仍购买,或未支付合理对价,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请求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追回商铺。若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即不知情、支付合理对价且已完成产权登记,另一方无法追回商铺,但可要求擅自卖房的一方赔偿损失。需注意,维权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商铺购买凭证、夫妻关系证明等,必要时可通过诉讼解决。
在探讨商铺夫妻一方是否可以买卖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相关情况需要了解。若一方擅自买卖商铺,另一方有权主张该买卖行为无效,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比如买方知晓该商铺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未获得另一方同意。另外,若买卖已完成,另一方能否要求返还商铺,要依据具体交易情况、买方是否善意取得等因素判断。如果您在商铺买卖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方面,还有诸如交易合法性、后续权益保障等疑问,想进一步明晰相关法律规定和自身权益,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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