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之后要带什么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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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晓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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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2、门(急)诊病历复印件3、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5、个人书面报告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7、单位书面申请8、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9、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10、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1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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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鉴定认定书下来之后,我们需要准备在工伤鉴定之后要带什么材料以继续我们的工伤赔偿过程呢?对于这方面的知识或许大家都比较陌生,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需要根据以下法律知识的指导做相应的调整,当然要及时和用人单位沟通,保证工伤赔付的顺利的展开。

工伤鉴定之后,拿到劳能力鉴定结论后,就可以申请工伤待遇了。

一、社保工伤赔偿金,从递交申请待遇材料后,30天左右支付到帐的。

二、申请工伤待遇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受理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伤残鉴定意见书。

4、诊断证明书。

5、医疗发票及清单。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根据工伤鉴定等级确定赔付标准:

一、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则所需要的费用应当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从以上的内容我们得知,在工伤鉴定之后要带什么材料?是需要准备申请工伤待遇材料的,在材料充分后,在用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后,职工可直接与用工单位取得联系,根据伤残等级标准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者向社会保障机构查询个人的工伤保险的缴纳情况,这是工伤事故赔偿的重要流程,所以在做完工伤鉴定后,并非要准备大量的材料,而是及时取得用工单位的联系商讨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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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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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舅舅在上班路上被人给严重撞伤,如果要做工伤鉴定的话,需要带什么资料?工伤鉴定到带什么资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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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相关材料:(摘录部分与题目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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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残级鉴定:由市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来证明残级;
第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已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作人员。
(一)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
2、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诊治工作的有关资料。
(二)办理期限:一般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以上是工伤鉴定到带什么资料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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