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合同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即旅行社应退还消费者支付的旅游费用,同时按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赔偿。
若消费者实际损失超过上述赔偿,还可要求旅行社赔偿实际损失。比如因欺诈导致额外交通、住宿等费用。
实践中,消费者需提供证据证明欺诈事实,如虚假宣传资料、行程不符的证明等。与旅行社协商不成,可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
二、旅游合同欺诈可追究哪些法律责任
旅游合同欺诈可追究民事、行政和刑事三方面法律责任。
民事上,受欺诈方依《民法典》,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合同被撤销后,欺诈方应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并赔偿受欺诈方损失。若未撤销合同,受欺诈方也可要求欺诈方承担违约责任。
行政上,依据《旅游法》,旅游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旅游主管部门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
刑事上,若欺诈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根据《刑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判刑更重。
三、旅游合同欺诈能否要求三倍赔偿
旅游合同欺诈可要求三倍赔偿。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旅游合同中,游客属于消费者,旅游经营者若存在欺诈,如虚假宣传旅游景点、隐瞒重要旅游信息等,游客有权主张三倍赔偿。但需提供能证明欺诈行为存在的证据,如合同、宣传资料、聊天记录等。
在探讨旅游合同欺诈赔偿方式是怎样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情况。若遭遇旅游合同欺诈,除了获得相应赔偿,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当欺诈行为给游客带来严重的精神痛苦时,游客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对于欺诈方,除了承担对游客的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若你在旅游过程中怀疑遇到合同欺诈,或者对赔偿的具体流程、精神损害赔偿的判定等问题存在疑惑,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良机。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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