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离婚登记怎么办理?无论在我国哪个地区办理离婚登记,一般需要双方自愿、亲自到现场办理。带齐各自所需的材料,材料信息有问题的需先更正。离婚登记有办理地、户籍的限制,还需要出事协议书,以示双方已经协商一致,自愿离婚。若是诉讼离婚可单方携带法院诉讼文件办理,分割财产和子女归属问题可咨询律图的专业律师。
一、天津市离婚登记怎么办理
1、夫妻双方签订好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上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时间内,双方亲子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未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天津离婚证办理
(一)办理材料
1、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3、当事人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4、当事人各提交3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办理流程
注:办理天津离婚登记可以事先网上预约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7、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符合条件的夫妻可办理离婚,办理前可以网上预约。提交材料、填写登记,审查合格后分发离婚证,已废弃的结婚证可留作纪念。离婚登记不收取手续费,办理地点在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确定财产归属情况下完成离婚,慎重考虑,切勿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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