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是协商解除,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能解除。
三是立即解除。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可立即解除,无需事先告知: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四是随时解除。用人单位有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付酬、未依法缴社保费等损害劳动者权益情形时,劳动者可随时解除。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哪些法定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一是协商解除,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解除。二是预告解除,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到期可解除。三是即时解除,用人单位有过错时,劳动者无需提前通知。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因单位欺诈等致使合同无效;以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安全等,劳动者可立即解约。
三、用人单位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法定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情形如下:
1.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如未提供必要安全防护设备,劳动者可解除。
3.未依法缴纳社保费。损害劳动者社保权益时,劳动者可行使解除权。
4.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如规定超长工作时间且无补偿。
5.因欺诈、胁迫等致使合同无效。如单位虚构岗位信息诱签合同。
6.以暴力、威胁等强迫劳动。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安全。
遇上述情形,劳动者可解除合同,还可能获经济补偿。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其实还伴随着一些相关的重要问题。比如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以及如何计算补偿金额。若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通常可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与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紧密相关。另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原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你对这些后续问题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精准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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