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告辞职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基于自身意愿主动提出离职,并非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等法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一般预告辞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关键要看辞职原因是否涉及用人单位的法定过错情形。
二、预告辞职单位要求违约金,支付合理合法吗
一般情况下,预告辞职单位要求违约金不合法。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订立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此外,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也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若单位无上述法定情形而要求违约金,劳动者可拒绝,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三、预告辞职单位索违约金,有法律依据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预告辞职单位索要违约金无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可解除劳动合同。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数额不得超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另外,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也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若不存在这两种情况,单位不能因劳动者预告辞职索要违约金。
当探讨预告辞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已解答的情况,还需考虑一些拓展情形。比如预告辞职后可能涉及工作交接期间的工资结算、年假补偿等问题。若员工在预告期内完成工作交接,但公司未按规定结算工资,这就可能引发新的纠纷。另外,若员工有未休完的年假,是否需要进行相应补偿也是值得关注的。如果您对预告辞职后的工资结算、年假补偿以及经济补偿金等相关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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