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前财产和债务公证,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准备材料,双方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财产和债务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等。
其次,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然后,公证员审查,公证员会对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最后,领取公证书,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二、婚前的财产算共同吗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前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形:
1.约定转化:若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民法典》第1065条),则按约定认定为共同财产。
2.收益性质: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自然增值仍属个人财产(如婚前房产自然涨价);但投资收益、主动经营收益(如婚前存款购买股票的盈利、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6、27条)。
3.赠与转化:婚前财产婚后添加对方姓名(如房产加名),视为对配偶的赠与,转化为共同财产(按登记份额或共同共有处理)。
综上,婚前财产的归属核心在于是否存在约定或法定转化情形,无例外时始终为个人财产。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避免纠纷。
(注:引用法条均为现行有效,分析基于一般情形,具体需结合个案事实判定。)
三、婚前的财产带进婆家怎么算
根据中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前财产带进婆家后的法律性质及归属可明确如下:
1.婚前财产的核心定性: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或物理位置转移(如带进婆家)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判断标准是财产取得时间:若财产在结婚登记前已合法取得(如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存款、首饰等),即使婚后带进婆家使用或存放,所有权仍归原权利人所有。
2.物理转移不改变所有权
“带进婆家”仅为财产物理位置变动,不影响所有权归属。例如:
婚前购买的家具带进婆家使用,仍属个人财产;
婚前存款转入婚后共同使用的银行卡,但转账记录可证明其婚前来源,仍为个人财产。
3.例外:书面约定可变更性质
若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则按约定处理(《民法典》第1065条)。无约定时,个人财产属性不变。
4.收益的特殊处理
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如存款利息)、自然增值(如房价自然上涨)仍属个人财产;但主动经营性收益(如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的租金)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6条)。
建议
保留婚前财产的原始凭证(如购买发票、银行流水),必要时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避免婚后混同争议。
结论:婚前财产带进婆家后仍为个人财产,除非双方书面约定变更其性质。物理位置转移不影响所有权归属。
在了解婚前的财产和债务怎么进行公证之后,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婚前财产公证后,若后续婚姻存续期间双方自愿对财产和债务的约定进行变更,是否可以再次公证呢,答案是可以的,且需按照新的公证流程操作。另外,婚前债务公证后,婚后是否会因为双方的共同行为导致债务性质发生变化,也是不少人关心的。这里面有很多细节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要是你对婚前财产和债务公证的更多后续问题、变更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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