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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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时候造成车祸并非仅仅是某一方的原因,而是多方共同造成的,这其中必然有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有人需要承担次要责任,两者是相对的,那么在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2、具体来说,包括以下情形: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事故。

(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

(6)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事故。

(7)机动车未按规定调头事故。

(8)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事故。

(9)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事故。

(10)机动车违反规定装载事故。

(11)机动车未按规定行车、停车发生的乘车人事故。

(12)行人未按规定通行的事故。

(13)未按规定施工、作业事故。

(14)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管线事故。

二、负车祸主要责任应如何赔偿

1、赔偿比例: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赔偿。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比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所浮动。

2、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营养费

(7)赔偿金

其一,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器具费

(9)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生活费

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12)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

在双方事故中,一方承担主要责任自然另一方承担的就是次要责任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为基础,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问题,所以要慎重对待。要是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可以通过律图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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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肇事车主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情形肇事车主承担责任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情形肇事车主承担责任
1、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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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主出租、分包车辆,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发包、出租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选择承包人、租赁人或者发包人、出租人为被告,选择后二者为被告的,对发包人、出租人请求以其与承包人、租赁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确定承包人、租赁人责任的,人民不予支持。赔偿权利人既发包人、出租人,又承包人、租赁人的,判决发包人、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对发包人、出租人请求根据合同关系判由承包人、租赁人承担责任的,告知另案处理。
4、机动车挂靠登记车主,挂靠车辆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挂靠人不能支付的部分,由被挂靠人予以垫付;被挂靠人承担垫付后,可以另案向挂靠人追偿;挂靠人与被挂靠人请求区分内部责任的,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如赔偿权利人主张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不予支持。
5、车主出借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是因机动车运行所致,故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归属是确定责任主体的一般标准。车辆管理人(包括所有人)与借用人均是车辆运行的支配者。借用人是直接的支配者,车辆管理人是间接的支配者。借用人直接从车辆运行中受益,车辆管理人通过出借车辆获得经济上或者其他如人情利益,故二者均对车辆运行所产生的风险负有防范义务,均应对车辆运行所带来的现实损害承接赔偿责任。首先应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管理人对借用人赔偿不足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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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八)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九)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十)不按规定超车的;
(十
一)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
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十
三)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十
四)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十
五)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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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遇停止信号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十
七)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十
八)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辆;
(十
九)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右转弯车的;
(二
十)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新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在部分环节上作了调整,从而使驾驶员自撤事故现场更具操作性。
单车事故:不需要出具证明的,可以自行驶离;需要出具证明的,报警等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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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主要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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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到事故现场勘查之后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书中就涉及到责任划分的问题,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呢?被认定为主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指导意见,划分责任首先应区分其过错大小,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事故。 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 6、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事故。 7、机动车未按规定调头事故。 8、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事故。 9、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事故。 10、机动车违反规定装载事故。 1 1、机动车未按规定行车、停车发生的乘车人事故。 1 2、行人未按规定通行的事故。 1 3、未按规定施工、作业事故。 1 4、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管线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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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肇事者负全责的情形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交通事故中肇事者负全责的情形包含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中肇事者负全责的情形。新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在交通肇事部分环节上作了调整,从而使驾驶员自撤事故现场更具操作性。本文通过相关法律知识为你讲解了交通事故中肇事者负全责的情形的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中肇事者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标明固定车辆位置后,撤离现场报警等候处理。
(一)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
(二)一方驾驶员属酒后、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辆的。
值得重视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一)追尾前车的;
(二)倒车尾撞后车的;
(三)溜车的;
(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五)逆向行驶的;
(六)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七)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八)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九)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十)不按规定超车的;
(十
一)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
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十
三)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十
四)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十
五)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十
六)遇停止信号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十
七)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十
八)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辆;
(十
九)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右转弯车的;
(二
十)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新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在部分环节上作了调整,从而使驾驶员自撤事故现场更具操作性。
单车事故:不需要出具证明的,可以自行驶离;需要出具证明的,报警等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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