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正常情况下,监护人所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是比较多的。一个未成年人的成长的过程当中,监护人所起到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说监护人本身就不具备监护资格,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对监护人进行变更,才能够确保被监护者的基本利益。下面小编要为大家介绍的是司法鉴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后怎样变更监护人?
一、司法鉴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后怎样变更监护人?
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之诉,请求法院变更监护人。
二、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划分标准
(一)按照年龄怎样划分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从规定中可以知道,我国已经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由十周岁下降到八周岁,但由于《民法通则》要在10月1日开始才会正式实施,因此就目前来看,此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仍为十周岁,原则上具体的年龄段为10周岁-18周岁。
(二)按照精神状态划分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通则》
第二十一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三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民事行为能力划分的作用
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决定着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均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符合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纯获利行为有效,其他民事活动需要法定代理人完成。
如果说经过司法鉴定以后,监护人确实无民事行为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申请法院对监护人进行变更。面对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支持变更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主要是按照年龄和精神状态来进行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