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物品抵押常常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但是,为了避免相关纠纷的出现,一份合理的抵押合同必不可少。那么,签订抵押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几方面?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抵押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
1、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 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 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4) 抵押财产的价值;
(6) 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7) 违约责任;
(8) 争议解决方式;
(9) 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0)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抵押合同的形式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抵押合同变更抵押合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抵押合同的变更事项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2、抵押合同的终止抵押合同可以约定终止事由,一般终止情况如下:
(1) 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
(2) 抵押合同被解除;
(3) 债权人免除债务;
(4) 法律规定终止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权利凭证的保管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房产权证等相关权利凭证由抵押权人妥善保管。
3、抵押标的的保险抵押标的如果是房产、船舶等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可以约定对该标的投保。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这样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抵押权人债权得以实现。还可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抵押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抵押费用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避免纠纷。
5、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规定,有些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方可生效。如房产、土地等做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注意,不同的抵押物对登记部门不同。
(1)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 建筑物抵押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为登记部门;
(3) 林木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 以车辆、船舶抵押的,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是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机关;
(5) 以动产抵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登记部门。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不同的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约定是不同的,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理,避免引起法律纠纷,损害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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