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是案件判决结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因此离婚案件孩子抚养代理词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关于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代理词是向法官陈述己方拥有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也是夫妻双方争夺抚养权的必要法律文书,只有有理有据合法的代理词才能为代理人争夺抚养权提供有利的方面。代理词的书写也要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只有符合孩子利益的抚养人才是法庭判决的最终根据。
婚诉讼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争取的代理词
审判长:
本律师接受原告的委托,担任她的代理人,现就本案的焦点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代理人并不想太多陈述原告对孩子的感情,因为一个母亲对于子女的爱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原告也相信被告爱自己的孩子,可是为了孩子的成长,为了免受伤害,孩子跟随母亲生活是最适合的。
首先:有很多母亲为了孩子免受伤害终生不再婚。但是,大多数的男人却做不到。
如果孩子有了一个后妈,对孩子的伤害来说是最大的。这是任何一个母亲都无法忍受的。也是原告一定要扶养权的因由。
其次,从照顾孩子来讲,
不管小孩判归谁,都必须有人照顾,原告并不是如被告代理人所讲推脱责任,原告与被告都要工作,孩子白天的生活起居都必须交由别人代管。
原告的父母一直在照顾小孩,熟悉孩子的脾气,孩子的生活习惯,如果孩子归原告,对于孩子并没有太大改变。
如果归被告,被告的母亲一直生活在河南乡下,且已七十多岁,无法独自照顾一个快三岁调皮的小男孩,那么要么保姆照顾,要么送回到乡下老家亲人照顾。无论哪一种选择,对孩子都是不适合的。
再次,从性格来说:
女性一般性格柔和细心,从孩子出生便倾注所有的心血,关心孩子的生活起居,被告做业务,工作较忙,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照顾孩子,如果孩子归被告,对于孩子来说,父母离婚已是不幸,不能时时从父母那得到关注更加不幸。
正常家庭都有出现问题少年,对于家庭破碎的孩子来说,需要双倍的爱,原告在正常上下班后,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家庭生活,呵护教育小孩。
最后,从经济方面考虑:被告的工资确实比原告要高一些,但原告也不是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原告也有稳定的工作,工资收入也足以抚养孩子,如果被告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抚养孩子并不是问题。
再者说,原告的父母都有退休工资,并不需要原告负担。被告却要负担母亲的开支。因此原告的经济能力并不比被告差。
原被告的公司也正是考虑到原告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的实际情况,同意房子无论判给谁,都会给办房地产证。
庭审时,原告的态度以及孩子看到妈妈就大哭的情景,相信让法官您也深有感触。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孩子抚养代理词是代理人为被代理人争夺孩子抚养权最重要的法庭陈述,代理人通过陈词充分说明被代理人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条件,这样的代理词才能打动法庭,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代理词,代理词的提交是被代理人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法律依据,因此代理词的书写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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