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背景与资历
董爽律师现为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门主任,还担任华中区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她硕士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专业方向为公司法。执业前,董爽曾作为特殊引进人才任职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积累了深厚的司法审判实践经验。自2017年转型执业,她先后担任湖南元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领域与经验
董爽长期专注于公司法律事务,专业领域涵盖合同纠纷、投资纠纷、公司治理、企业合规以及国资运营等。在医药流通、文化展览、基金投资等行业,她具备精深的法律实务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中,她深耕于公司法和商事纠纷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同时在股权转让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专业能力与荣誉
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跨界知识储备,包括财税背景,董爽擅长为客户提供集制度重建、诉讼策略与商业谈判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她已获得湖南省注册咨询师认证及企业合规师专项认证,并荣获湖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律师认证、长沙市律师协会优秀共产党员、连续四年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金融与资本市场领域“优秀律师”及“优秀部门主任”等多项荣誉。
代表性复杂项目
在执业实践中,董律师承办了大量具有代表性的复杂项目。为省市级国有企业提供集团化架构设计、市场化转型法律诊断;代理多起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主导国有医药企业并购后的历史遗留问题清理与合规体系重建;负责省级重大涉外文化合作项目全程法律风险管控;并成功代理了众多涉及股权争夺、公司清算、行政争议及民刑交叉的疑难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法律研究与专业传播
董爽律师亦致力于法律实务研究与专业传播,撰写了多篇学术文章。她长期受邀为长沙市发改委、湖南省博物馆、中石化湖南分公司、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等政府机关及大型国有企业进行专题授课,主讲课程涵盖股权架构、公司控制权、对赌协议、董监高责任等公司法律实务热点。
民营企业家骗贷罪辩护案
在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民营企业家骗贷罪案件中,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江西某有限公司、被告人钱X以欺骗手段取得两家银行贷款,给两家银行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被告单位江西XX辩称这是正常的贷款,被告人钱XX称贷款材料中有些是不实的,但主要材料是真实的,自己没有骗取贷款。其辩护人董爽律师认为这两笔贷款应属于民事上的纠纷,不构成刑法上的骗取贷款罪。董律师历尽艰辛找出检方证据漏洞,从多角度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最终被告人获缓刑。该案件中,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钱XX在2012年9月提供江西某某木业有限公司与上高某某人造板厂签订的虚假采购合同到江西XX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银行依据该虚假合同发放800万元贷款,到期归还后又以类似虚假合同续贷800万元,至今还有680万元本金未归还。另外,被告人钱X明知江西某某公司与湖北XX公司的装修工程合同已终止,仍利用该合同向宜春市XX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到期归还部分后又续贷1699万元,截至2019年7月18日,尚欠巨额贷款本金及利息。董爽律师通过深入分析案件细节,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好的结果。
铁粉厂与食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5年左右,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与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开始发生业务往来,由原告供应被告铁粉。部分业务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其余由被告电话下单。合同对交货地点、运输方式、验收标准、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还明确了不同时间的产品单价。业务期间,原告发货后被告仓库主管签收,被告在原告出具增值税发票后支付了部分货款。2016年双方进行了两次结算对账,被告仍欠部分货款。之后双方继续业务往来但未再签合同,原告按被告要求供货并开具发票,被告仅付5万元货款,原告催款无果后起诉。法院根据双方以往交易习惯中约定的单价,酌定2017年铁粉的价格按4050元/吨计算,特铁粉价格按原告主张的4700元/吨计算。最终判决限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货款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董爽律师在处理此类合同纠纷案件时,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客户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
董爽律师始终以专业、审慎、尽责的态度,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水准、可信赖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助力企业稳健发展。无论是复杂的刑事辩护案件,还是常见的合同纠纷案件,她都能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客户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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