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受伤后,不少人都会想着赶紧去确定自己的受伤情况。有些时候,可能没太了解流程,就先去做了伤残鉴定。可之后又听说工伤认定很重要,能给自己更多保障,就犯了难:已经做了伤残鉴定,还能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呢?这确实是让很多伤者头疼的问题,毕竟每一项鉴定和认定都关系着自己之后的权益和赔偿。接下来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伤残鉴定和工伤认定的区别
伤残鉴定和工伤认定是两码事。伤残鉴定主要是确定身体伤残的程度,一般是为了在民事赔偿或者商业保险理赔等情况中,确定赔偿的数额。而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受的伤是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比如小李在工作时不小心被机器弄伤了手,去做伤残鉴定是看他手伤达到了几级伤残,而工伤认定则是确定他这次受伤能不能算工伤。
二、先做伤残鉴定不影响工伤认定申请
先进行伤残鉴定并不影响申请工伤认定。因为两者的目的和作用不同,伤残鉴定的结果不会阻碍工伤认定的进行。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即使已经做了伤残鉴定,依然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比如小王在受伤后,自己先去做了伤残鉴定,之后了解到工伤认定的重要性,他依然有权利去申请工伤认定。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和时间要求
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条件的,一般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况。而且申请是有时间限制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四、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和流程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一些材料,通常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准备好材料后,就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然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比如小张申请工伤认定时,就按照要求准备了这些材料,顺利提交了申请。
进行工伤认定后,还可能面临一些后续事情,比如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用人单位不认可该怎么办,工伤赔偿的具体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不同等级的工伤赔偿有什么差异等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工伤处理的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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