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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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 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新婚姻法之所以要对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进行详细的划分,就是为了避免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针对财产分割的这一部分,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双方是自愿处理的话,法院就不予过问了,不过如果是通过法院来分割夫妻之间的财产的话,那么法院是按照新婚姻法 财产的相关规定进行裁决的。


新婚姻法 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对于婚姻关系期间夫妻的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进行了划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这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其中一方的财产是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身体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等,这些属于个人的财产。一般在离婚的时候,个人财产是不予共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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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婚姻法财产分割问题
[律师回复]
一、2017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就算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也有可能会失去房屋的所有权。
二、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综上所述,2017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和共同财产分割有所不同,婚前财产往往属于个人财产部分,对于个人财产,分割的时候还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还贷,则房子增资部分和还贷部分应该按照一定比例折算给对方,这个处理是比较复杂的,通常会由律师协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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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婚姻法财产分割的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关于新婚姻法财产分割的问题问题解答如下,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既然两个人能够共同相识最后决定步入到婚姻的殿堂当中,说明对方身上有些东西就是自己所需求的。其实有很多夫妻当初离婚真的就是因为吵了架,或者正在气头上一时冲动做出的决定的,离婚后又复婚的夫妻这也是比比皆是的。但可能对于复婚的夫妻也有少数人比较关注新婚姻法关于复婚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那么,复婚后,财产的归属是怎样的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可以看出,复婚前的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其中,婚前财产在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所以,复婚财产的这个问题也很好理解的,在离婚这段期间的个人收入不属于共同财产,财产的问题不会随着复婚就发生本质的转变的。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19条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新婚姻法财产分割的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关于新婚姻法财产分割的问题问题解答如下,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既然两个人能够共同相识最后决定步入到婚姻的殿堂当中,说明对方身上有些东西就是自己所需求的。其实有很多夫妻当初离婚真的就是因为吵了架,或者正在气头上一时冲动做出的决定的,离婚后又复婚的夫妻这也是比比皆是的。但可能对于复婚的夫妻也有少数人比较关注新婚姻法关于复婚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那么,复婚后,财产的归属是怎样的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可以看出,复婚前的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其中,婚前财产在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所以,复婚财产的这个问题也很好理解的,在离婚这段期间的个人收入不属于共同财产,财产的问题不会随着复婚就发生本质的转变的。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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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新婚姻法财产分割的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关于新婚姻法财产分割的问题问题解答如下,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既然两个人能够共同相识最后决定步入到婚姻的殿堂当中,说明对方身上有些东西就是自己所需求的。其实有很多夫妻当初离婚真的就是因为吵了架,或者正在气头上一时冲动做出的决定的,离婚后又复婚的夫妻这也是比比皆是的。但可能对于复婚的夫妻也有少数人比较关注新婚姻法关于复婚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那么,复婚后,财产的归属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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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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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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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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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财产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1、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2、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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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想问下新婚姻法的财产分割的问题
[律师回复]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既然两个人能够共同相识最后决定步入到婚姻的殿堂当中,说明对方身上有些东西就是自己所需求的。其实有很多夫妻当初离婚真的就是因为吵了架,或者正在气头上一时冲动做出的决定的,离婚后又复婚的夫妻这也是比比皆是的。但可能对于复婚的夫妻也有少数人比较关注新婚姻法关于复婚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那么,复婚后,财产的归属是怎样的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可以看出,复婚前的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其中,婚前财产在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所以,复婚财产的这个问题也很好理解的,在离婚这段期间的个人收入不属于共同财产,财产的问题不会随着复婚就发生本质的转变的。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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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19条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要跟他老婆离婚,他让我帮他问一下那个关于新婚姻法2018财产分割的问题
[律师回复]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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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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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解除老人再婚后的财产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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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婚姻法解老人再婚房产继承难题是怎样规定的“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丈夫的婚前财产”=丈夫的遗产如果丈夫没有立遗嘱,那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妻子,子女,父母。继承份额的多少也会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照顾和付出的多少而适当加以调整。
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
2、如果不立遗嘱,那么涉及男方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继承;
3、如果没有遗嘱,男方的四个孩子有权主张继承。
二、补充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2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2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存款是您丈夫的婚前财产,则应当做为您丈夫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由相应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存款不是您丈夫的婚前财产,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该存款的一半应为您所有,其余的视为您丈夫的遗产,依法继承。
2、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您是死者的配偶,配偶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您有权得到相应的抚恤金。丧葬费是用于对死者安葬之用,法律对丧葬费的分配也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谁垫付的给谁,若有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对于新婚姻法解老人再婚房产继承难题的解决,大家应该都有了答案,新的婚姻法的出台是更加具体的解决了之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对于老人再婚继承房产的解决是更加的公平公正,确保老人不因再婚而损害自己对于房产的继承权。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问题拿不准,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寻求帮助。
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分新婚姻法对此类问题有新规定吗
[律师回复] 2001年,刘新经朋友介绍结识了A,双方恋爱不久就产生了结婚的念头。为了准备婚房,刘新通过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同年底,刘新拿到了房产证,产权人是他个人。2002年年初,刘新与A喜结良缘。婚后夫妻二人决定齐力还贷。随着婚姻生活日趋平淡,两人渐渐觉得彼此并不适合对方,常因琐事争吵,最终导致感情破裂,并决定今年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双方为房屋的分割发生了纠纷。A认为,自己参与了房屋的还贷,因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目前已经增值,应当平分。而刘新则认为,房子是他个人买的,产权人是自己,A无权要求分房。A无奈,只得求助南京市第三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公证员剖析:我国新规定,一方的为个人财产。由于房屋是刘新在婚前所购,且房产证上也只有他一人的名字,因此房屋属于刘新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无权要求分割。针对A退一步要求享有房产增值的部分收益时,公证员认为她是否有权分割,取决于他们的共同还贷或其他共同劳务是否是房屋增值的主要原因。如果二人通过房屋装修使房屋增值,A就有权分割增值收益。反之,如果房屋增值是纯自然原因,A将无权分割。公证员给读者提供了两条避免产生矛盾的途径,一是婚后将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平分,而增加名字,只要到房产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就可以了。二是婚前双方就到公证处对房屋做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文中人物系化名)通讯员许胤奕陈钟实习生范媛培记者徐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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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债务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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