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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面临着可能的刑事处罚,在一审阶段,种种证据似乎都对他不利,许某陷入了绝望的处境。此时,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的刘波律师接受委托,决心为许某扭转这一不利局面。
无罪辩护突破
刘波律师在深入查阅案卷、会见嫌疑人后,提出许某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观点。他指出,许某在购买淘宝账号过程中,多次要求转让人转让的材料合法、合规,且收购后再次转让时也要求收购人过户,这表明许某认为转让的淘宝账号是法律所允许的,不构成犯罪。同时,大量科技公司收集和分析客户数据并对外经营,许某只是其中一个买卖淘宝账号的环节,且获得手段是企业法人许可或默许的,并非非法取得。
法律与证据辨析
在适用法律和证据方面,刘波律师强调,销售企业支付宝信息应由有关单位进行处罚,而非刑法。即使构成犯罪,犯罪金额也应扣除嫌疑人付出的成本和企业支付宝信息中除个人身份信息外的其他信息的价值,对不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部分更应扣除。
量刑情节考量
刘波律师还指出,许某到案后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积极配合侦查工作,主观恶性小,无人身危险性,属于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最终,刘波律师的辩护意见被采纳,成功为许某争取到撤销起诉的结果,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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