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不公开符合规定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2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889人
专家导读 符合。有些需要公开,是由行政法律所明文规定的,对于那些已经被判处行政处罚的主体,若被公开,将会影响其日后的生活,故而若是处罚主体是未成年人,一般不会公开,对于那些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也不会被公开。
行政处罚不公开符合规定吗

一、行政处罚不公开符合规定吗?

符合。有些需要公开,是由行政法律所明文规定的,对于那些已经被判处行政处罚的主体,若被公开,将会影响其日后的生活,故而若是处罚主体是未成年人,一般不会公开,对于那些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也不会被公开。

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

1、第二条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予网上公开:

(一)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的;

(二)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四)省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认为不适宜网上公开的其他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3、第六条 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可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者摘要信息。

4、第七条 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时,应当隐去下列内容:

(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信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以及被处罚人以外的自然人姓名;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

(三)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

5、第八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作出或者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原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撤下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并作出说明。

6、第九条 行政执法机关发现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执法机关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实施公开的行政执法机关予以更正;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7、第十条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满5年的,应当从互联网上撤下。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主要以互联网为载体,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一般可维续5年。当然如果对行政处罚结果有变更的,行政机关也会在5个工作日内撤下公开信息并在20日内作出重新的信息公开,同时对其变更原因作出解释。

有些需要公开,是由行政法律所明文规定的,对于那些已经被判处行政处罚的主体,若被公开,将会影响其日后的生活,故而若是处罚主体是未成年人,一般不会公开,对于那些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也不会被公开。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处罚不公开符合规定吗
一键咨询
  • 175****86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1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0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8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6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7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21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2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5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3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2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6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0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政处罚不符合程序
当行政处罚未遵循法定程序,法院有权撤销该决定。 但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作出处罚。 行政处罚程序是行政机构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但未达到刑事标准的被监督者进行约束的方式和步骤,得到法律支持。 当法院因违反法定程序撤销行政行为时,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55条限制。 即使法院因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原因撤销,行政机关也可基于新证据或正确法律重新决策,这些行动仍受法律认可。
10w+浏览
行政类
我是志愿兵九七年转业至石家庄市安置办,一直未安排工作并且每年都因工作去安置办几次无果在一五年安办给我按自谋职业办理因为我的当案一直都在安办二十年。请问符合国家政策吗?我该如们办请回复。谢谢!
[律师回复] 公益性岗位人员病假怎么请五天以内含五天,持医院相关证明,向所长请假,同意后方可准假五天以上由所长签署意见后,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准假生病住院的,必须有医院的住院疾病证明,同时,请假期间承担的工作任务由本人找家属或他人顶替完成。否则,作为旷工处理。病假工资计算方式
1、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2、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职工可以享受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为5至15天。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5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在法院上班,他遇到一个关于对行政强制不符行政复议的,他不怎么了解,叫我咨询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不是行政强制,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 以上几种强制措施外,针对人身自由而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还包括公安机关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所实施的强制传唤、对在公共场所酗酒的人实施的强制约束、对闹事者采取的强行带离现场或驱散等措施。
(2)财产强制措施。主要是行政机关为保证行政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针对涉案财产所采取的具有保全性质的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查封,是指对动产或不动产就地封存,防止财产所有人对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被查封的财产不转移到实施查封的机关,一般是就地贴上封条。未经行政机关允许,财产所有人不得自行启封或对财产进行转移、藏匿。
2、扣押,是指为了取证或者防止当事人擅自移动、处分其财产,有权机关依法将其扣押于一定地点并置于行政机关监督之下的行为。例如,根据《海关法》第6条 规定,海关有权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该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对与违反该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也可以扣留。
3、冻结,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行政机关的要求,冻结当事人的账户,不准其动用存款的行为。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关暂停支付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除了查封、扣押、冻结外,对财产的强制措施还包括强制扣缴、强制扣除、强制铲除等。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主要是:
(1)实施主体必须是有行政强制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法律授权组织;(2)被强制的对象必 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3)必须办理必要的法律手续,符合规定的期限;
(4)必须按照法定的种类用行政强制措施。不符合惦条件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公民、 法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采取的任何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均有权提请行政复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处罚不符合程序
当行政处罚未遵循法定程序,法院有权撤销该决定。但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作出处罚。行政处罚程序是行政机构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但未达到刑事标准的被监督者进行约束的方式和步骤,得到法律支持。当法院因违反法定程序撤销行政行为时,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55条限制。即使法院因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原因撤销,行政机关也可基于新证据或正确法律重新决策,这些行动仍受法律认可。
10w+浏览
行政类
我们的老公被行政拘留了,我想申请行政复议,请问行政拘留家属名义复议的话符不符合法律法规?
[律师回复] 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由于行政复议不存在被告,所以没有被告一说。
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5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姐姐和他的一个小闺蜜一起开了一家食品公司,但是被卫生局吊销了卫生许可,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复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你好,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建议向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相关法律依据为: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卫生许可证发放职责,应当自觉接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的监督。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内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对情况属实的,应当立即纠正。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有关工作人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发放卫生许可证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撤销卫生许可证:
(一)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
(二)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超越法定职权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
(三)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
(四)依法可以撤销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决定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应当予以撤销。
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撤销食品卫生许可证,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公开
行政处罚,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惩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应公开透明,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但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信息应受保护。在多元环境下,行政处罚可能部分公开或不公开。本文旨在全面解析行政处罚公开的原则、范围和实施方式,并探讨特殊例外情形。
10w+浏览
行政类
你好,朋友之前就公安局提起了行政复议,想要问问不符公安局行政复议行政起诉状有哪些规定呢?
[律师回复] 对于不符公安局行政复议行政起诉状这个问题,可参考以下规定
1、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与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可能会有些区别,主要体现在派出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在法定授权范围内还是在超越了法定授权之外。
2、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光依据你提供的《治安处罚法》,还应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解释。
3、关于你的问题:
(一)“如果甲对此决定不服,决定提起行政复议,那么被申请人是谁?(是该派出所还是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局?)复议机关是谁?”:
①被申请人应是:设立派出所的公安局
②复议机关应是:公安局或公安局所属的政府。
理由是: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派出所超越法定授权范围的行为应由公安局承担责任,行政相对人对派出所给予的“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应当以公安局为被申请人。
依据是:
(1)《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的规定:派出所作出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的决定,没有《治安处罚法》的合法授权)。
(2)《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
2、如果甲对此决定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那么被告是谁?”: 行政诉讼的被告也应是公安局。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lt;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处罚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规定?
劳动者被行政处罚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规定需要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具体要求来确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罚的原因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相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不可以。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前段时间被行政拘留,现在公司有个听证会,不知道自己可不可以参加,想问问被行政拘留十天是否符合听证呢?
[律师回复] 按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没有权利主张听证。另外,对处行政拘留的司法救济途径有二种,一是申请复议,二是提起行政诉讼。而法律规定的这二种途径已经完全可能解决当事人被处行政拘留后司法救济问题了。因此,不需要再规定听证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被行政拘留十天是否符合听证的相关规定。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5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没款如何开具
罚没款通知书开具的流程是先由行政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取证,确认存在行政违法行为的情况下,由行政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把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到当事人手中。不过,20块钱以下的发货款的话都是直接交给工作人员的。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不公开符合规定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