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损失能抵扣吗?可以直接税前做折抵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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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境外投资损失在纳税之前不可抵扣,必须要做纳税调整处理。此项措施目的在于保证纳税环境安全,减少恶意逃税现象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境外投资损失能抵扣吗?可以直接税前做折抵吗?

我国“走出去”战略的事实,很多企业走出国门,向境外投资,在外经营存在更大风险,其种类比起国内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企业会担心企业发展问题,提出如对于境外投资损失能抵扣吗?针对这类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境外投资损失在纳税之前不可抵扣,必须要做纳税调整处理。此项措施目的在于保证纳税环境安全,减少恶意逃税现象发生。

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六)项: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股息收入。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进一步明确规定:“条例第五条(六)项所称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由此可见,投资方企业从联营企业、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息(利润)、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组成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纳的税额可以在计算本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根据财税字[1994]第009号及财税字[1996]第079号文规定: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或被投资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果联营企业或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与投资方企业适用税率一致,或由于联营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而实际执行税率低于投资方企业的,则投资方从联营企业或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股息、红利不再补税;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或被投资企业,投资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以及关于答案是不能的法律依据。境外投资损失不能折扣的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我国税收环境的安全,保证我国税收的完整,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证了税收的完整,就保障了我国国计民生的需要,另一方面,不能抵扣不代表不通人情,企业在外经营有盈有亏,我国让企业走出去的目的加速资本流动的同时也给了企业更大的发展平台,这是一个互利共赢的过程,在亏损的情况下首先要做的是保证企业能够继续经营,所以我国允许做税收调整,以保证企业可以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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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境内居民将在外投资本金或收益以非贸易外汇形式汇入境内结汇;  
(二)是境外投资者以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名义汇入款项,并以个人名义结汇;  
(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总公司以个人捐赠款等名义将资金汇入境内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结汇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三、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  
(一)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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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过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并结汇。  
五、境内中外资银行的自主资金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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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能怎么投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环境污染如何投诉
一、遇到噪声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商业经营活动中空调器、冷却塔产生的噪声污染;营业性文化娱乐产生的场所世界噪声污染由环保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范围内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偶发性强烈噪声;机动车辆交通运输噪声(机动车按鸣声);市区内高音广播喇叭声污染;公开场所组织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噪声污染;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及居民住宅装修噪声污染;商店招揽生意喇叭噪声污染;机动车噪声污染由公安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机动船舶发出的噪声污染由港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当你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受到噪声污染时,可根据噪声种类向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维护你的权利。
二、如果遇到废气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生产、建设、经营中产生的废气由环保部门受理。机动车废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长江船舶废气由海事部门受理。
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城市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由环卫部门受理。房屋拆迁扬尘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受理 。
三、如果遇到水体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城市下水道等市政管网设施向水体排放的废水由市政部门受理。渔业水体污染事故由渔政部门受理。船舶造成的水污染事故由海事部门受理。其他的水环境污染属于环保部门的受理范围
四、如果遇到固体废物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工业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或不按规定转移危险废物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其他废物不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
五、畜禽养殖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畜禽禁养区内,禁止从事畜禽养殖。已有的畜禽养殖在城市建成区内的,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非城市建成区内,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其他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现有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畜禽养殖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
六、建筑工地产生很多灰尘,周边居民投诉要找谁
建筑工地内扬尘污染由建委负责管理;建筑垃圾清运产生的扬尘污染由市政部门负责。
七、餐馆油烟扰民的情况由哪个部门负责
根据产生的性质不同,油烟扰民问题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有证的经营性油烟由环保部门管理;无证的经营性油烟由工商部门管理;占道违章经营产生的油烟由城管部门管理。
环境污染能怎么投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环境污染如何投诉
一、遇到噪声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商业经营活动中空调器、冷却塔产生的噪声污染;营业性文化娱乐产生的场所世界噪声污染由环保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范围内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偶发性强烈噪声;机动车辆交通运输噪声(机动车按鸣声);市区内高音广播喇叭声污染;公开场所组织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噪声污染;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及居民住宅装修噪声污染;商店招揽生意喇叭噪声污染;机动车噪声污染由公安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机动船舶发出的噪声污染由港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当你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受到噪声污染时,可根据噪声种类向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维护你的权利。
二、如果遇到废气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生产、建设、经营中产生的废气由环保部门受理。机动车废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长江船舶废气由海事部门受理。
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城市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由环卫部门受理。房屋拆迁扬尘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受理 。
三、如果遇到水体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城市下水道等市政管网设施向水体排放的废水由市政部门受理。渔业水体污染事故由渔政部门受理。船舶造成的水污染事故由海事部门受理。其他的水环境污染属于环保部门的受理范围
四、如果遇到固体废物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工业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或不按规定转移危险废物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其他废物不属于环保部门受理的范围。
五、畜禽养殖污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畜禽禁养区内,禁止从事畜禽养殖。已有的畜禽养殖在城市建成区内的,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非城市建成区内,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其他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现有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畜禽养殖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
六、建筑工地产生很多灰尘,周边居民投诉要找谁
建筑工地内扬尘污染由建委负责管理;建筑垃圾清运产生的扬尘污染由市政部门负责。
七、餐馆油烟扰民的情况由哪个部门负责
根据产生的性质不同,油烟扰民问题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有证的经营性油烟由环保部门管理;无证的经营性油烟由工商部门管理;占道违章经营产生的油烟由城管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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