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土地补偿费根据“同地同价”的原则加以确定,青苗补助费是由被征地上的附着物的价值所决定的,而安置补助费是在被拆迁者不接受政府所提供的住所时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浙江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使人们的权益得到保障,国家机关在实施征地行为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既定的法律规范,我们可以知道,征地补偿一般是由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助费以及安置补偿组成的,各类补偿的标准是不同的,今天律图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浙江征地青苗补偿标准的相关信息。

浙江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第264号令)等规定,现将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自2014年7月1日起,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2.8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2.3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1.9万元/亩。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地区划分见附件。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适度提高、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公布和实施工作。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当地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并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构成比例。2012年以来已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的市、县(市、区),如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可不作调整,但需重新进行公布。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按照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适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二、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4号),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按照“即征即保、先保后征、人地对应”的要求,根据征收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的数量合理确定参保人数,足额计提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逐步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和社会保障水平。要合情合理、公开民主、公平公正确定参保对象,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知情、参与等民主权利。被征地农户承包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或预留机动地中调剂安排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户承包经营的,参保对象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推选产生;未调剂安排的,要安排被征地农户家庭成员参保。

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相关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政策。从2014年7月1日起,经核定属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新增被征地农民和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可按照相关养老保险制度规定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衔接办法由各地制定。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政府补贴资金由用地单位承担。

三、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制订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政策,免费为被征地农民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对吸纳劳动年龄段内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的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在工商登记、税费减免、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政策支持;被征地农民经就业培训后仍未能就业,生活确有困难的,市、县(市、区)政府应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所需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资金,以及按规定安排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生活补助所需费用纳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四、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征收后,各地可从当地实际出发,按照征地面积或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安排一定比例的村级留用地、二三产物业或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将政府安排的村级留用地、二三产物业、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直接分配给农民个人,要专项用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通过收益分红的形式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增加农民收入。

当地政府为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村级留用地的,在符合城乡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开发、委托政府开发或与其他经济组织合作开发;政府为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二三产物业的,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政府为集体经济组织安排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优先用于购买二三产物业,发展物业经济,确有需要的,可以用于新农村建设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

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具体政策由各市、县(市、区)政府制订。

五、加强征地补偿费分配和管理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制订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的指导原则和政策,加强征地补偿费分配和管理,并建立资金专户,加强资金监管。被征地农户的承包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剂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户承包经营的,征地补偿费中的安置补助费应当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发放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方式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减少中间环节,防止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六、加强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相关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监督各地调整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政策制订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收支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省人力社保厅负责研究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指导、监督各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促进政策的调整完善工作;省农业厅负责指导、监督各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办法的制订以及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在2014年7月1日前完成调整完善工作,制订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并报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厅备案。对未按照要求完成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调整完善工作的市、县(市、区),暂停土地农转用、征收审批。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做好新、老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顺利实施,平稳过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可以知道,该补偿款具体是多少,需要根据该面积的土地可以给民事主体带来的经济收益确定的,对于收入不稳定的情形,需要结合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政府单位在实施征地工作之前,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定,制定具体的补偿规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5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浙江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7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0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8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8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0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6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7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0****76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4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1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2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5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江西 青苗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全省水田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36014元/亩,提高了6755元/亩;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等平均标准不低于24129元/亩,提高了4525元/亩;林地及其它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12605元/亩,提高了2364元/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征地青苗补偿协议书
甲方、乙方。根据《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乙方村委会证明。现就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进行补偿。达成如下协议:1、经村委会证明乙方有权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并且有权领取属于乙方所有权或管辖范围内的青苗补偿款。
10w+浏览
土地,青苗征收标准
[律师回复]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8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上海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征地土地补偿费仍划分为13个等级31个片区,最低补偿标准从28500元/亩调整为40500元/亩,最高补偿标准从46200元/亩调整为65600元/亩。
10w+浏览
国家征收青苗苗费多少钱一亩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一般不予补偿、果园,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可以移植的;不能移植的,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突击抢建的建筑物;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藕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2.房屋拆迁。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养殖场、蔬菜地;3.征用柴山、林地等土地;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2.征用鱼塘、养殖场和电力;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新旧程度,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广播,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竹园、水井,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安置补助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标准如下,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面积、水塘、通讯设施等附着物:一;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给予合理补偿、滩地、人工鱼塘,不予补偿,按房屋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8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征地青苗补偿新标准
[律师回复] 依据《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汝州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6w浏览
国家征收土地青苗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一般不予补偿、果园,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可以移植的;不能移植的,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突击抢建的建筑物;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藕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2.房屋拆迁。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养殖场、蔬菜地;3.征用柴山、林地等土地;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2.征用鱼塘、养殖场和电力;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新旧程度,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广播,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竹园、水井,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安置补助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标准如下,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面积、水塘、通讯设施等附着物:一;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给予合理补偿、滩地、人工鱼塘,不予补偿,按房屋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标准如下:一、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二、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三、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征收林地青苗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 具体: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青苗补偿费的补偿标准,一般根据农作物的生长期按一季的产值予以计算,或按一季作物产值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偿。具体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青苗补偿费该如何征税 根据国税函发【1997】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 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取得的转让建筑物等财产性质的其他补偿费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8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农村土地 > 浙江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