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资构成是怎样的 现行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25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7人
专家导读 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3、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4、津贴补贴。
{ArticleTitle}

一、事业单位工资构成是怎样的现行标准是什么

(一)、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详情请点击:《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

(二)、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贴补贴:

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主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重庆市现经国务院批准的艰苦地区是:一类地区有黔江县、武隆县、巫山县、云阳县;二类地区有城口县、巫溪县、奉节县、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 对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对在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由国家制订特殊岗位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尚未制定)㈣其它工资 在重庆市有关津补贴出台前暂保留以下津补贴。 1、保留奖金:在1993年工改前,国家规定的部门执行的奖金额度为:3个月工资,事业单位为3个半月工资,工改后该奖金项目取消,但保留了事业单位多出的半月工资。该保留奖金只有93年工改前的老职工才有,执行当时的标准(每个人不一样),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工没有。2、老粮贴:1965年开始执行的因粮食价格提高而发放的补贴。补贴数额不同地区、职工有差异,重庆地区大约在1.00~3.5元之间。1979年1参加工作的职工不再发该补贴。1993年工改对职工原有的该项补贴予以保留。

3、保留津补贴:原执行的69元保留津贴。

二、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一)、岗位工资变动: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按新聘岗位确定新的岗位工资标准(工资可能增加,也可能降低);“双肩挑”人员免去领导职务后执行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变动: 2006年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参加工作并已转正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确定薪级工资的基准时点为2006年6月30日,此后参加工作并转正的工作人员确定薪工资的基准时点为其转正定级之时;以下所述的薪级工资的变动均以教职工在上述基准时点时的学历、工作、岗位情况为基本计算依据。

(二)、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但因岗位变动而发生工资变动(见下条①)时,增加薪级工资超过原薪级工资1个级差的,当年不再增加薪级工资。

(三)、岗位变动调整薪级工资:

1、在同类别岗位中变动的:

①由低等级岗位聘用到高等级岗位的,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工资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达到或高于新聘岗位起点工资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②由高等级岗位聘用到低等级岗位的,薪级工资不变。

2、在不同类别岗位之间变动的:

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即返回到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按当时(2006年6月30日)本人基本情况和套改政策规定重新确定薪级工资(具体计算方法按市人事局有关规定执行),再加上2007年后按规定可正常增加的薪级工资。

套改年限计算: 套改年限=工作年限 未计算入工作年限的大学专科以上学习年限

以下情况不能计算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计等次或未考核的;连续病事假超过6个月的;在职人员读统分研究生的读书期间;停薪留职(包括自费留学)期间;未签、缓签聘用合同的时间。

受降职、撤职处分人员受处分前后的同级职务任职时间合并计算;受留用察看、开除、劳动教养、有期徒刑缓刑、有期徒刑等处分、处罚任职年限从聘现岗位时间起计算。

自动离职后重新参加工作,任职年限从聘现岗位时间起计算。

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基本工资标准。㈣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才力增长及调控地区工资收入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根据财政状况和对特殊岗位的倾斜政策,适时调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仍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发给见习期工资。

博士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参加工作后不实行见习期,硕士实行3—6个月的硕士初期(我院执行6个月),博士可直接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在尚未聘任之前,发给相应的初期工资。

各类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或初期工资执行期满后,按其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确定的行政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技术工人学徒期、熟练期2年,普通工人熟练期1年。学徒期、熟练期满后考工定级,按初级工1档确定工资。

三、退(职)休待遇:

实行新工资制度后离退休的人员,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其退休待遇按下规定执行: 规范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计算比例,工作人员退休时,职务工资和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打折扣后计发退休费。除继续执行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定的提高退休费比例政策外,其它提高退休费比例的政策一律停止执行。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事业单位工资的构成主要是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构成的,但是由于工作岗位调动等其他原因,工资也会作出相应的改动。大家在积极考取事业单位的同时,也要了解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事业单位工资构成是怎样的 现行标准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7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6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1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3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4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4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3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8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2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3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3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7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4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劳动争议·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扬州177****108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7****327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4****846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构成是什么?
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基础绩效占绩效工资的70% 奖励绩效占30%职工个人基础绩效月标准额是根据标准来的,管理岗、技术职称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不同级别有各自的标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寻衅滋事罪是否构成构成构成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寻衅滋事罪不成立的情况有哪些 只要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就不能成立这个罪名。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三)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四)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 ? 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司法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区分 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309浏览
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是怎样构成的
10w+浏览2023-09-07
个人独资企业单位犯罪是否可以构成
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的话,主体是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构成要件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罪构成的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对于犯罪构成的构成要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br/>(一)主体要件<br/>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br/>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br/>2.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刑法理论中所谓的单位共同犯罪。<br/>3.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这在刑法理论中通常谓之自然人与单位共同犯罪。<br/>(二)客观要件<br/>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关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在发生危害结果时,其行为均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共同行为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可以分为三种情形:<br/>1.共同作为、共同、作为与的结合。共同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构成共同犯罪,比如甲、乙二人共同将丙杀死,共同,即各共同犯罪人均未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构成的共同犯罪,比如儿子、儿媳共同遗弃年迈无生活能力的父母。作为与的结合,即共同犯罪人中有人系作为行为,有人系行为,例如:铁道养护工甲与乙事先合谋破坏铁路设施,在乙实施破坏作为时,甲佯装熟睡,不履行其职责。<br/>2.共同直接实施犯罪。在这种场合中,共同犯罪人没有分工,均直接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br/>3.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有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和帮助行为。在这种场合中,各人的行为形成有机的整体。<br/>(三)主观要件<br/>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其特征是:<br/>1.共同的认识因素,包括三个方面的要素:一是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犯罪,二是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某种危害结果,而且也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也会引起某种危害结果三是各共同犯罪人都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br/>2.共同的意志因素。其中,共同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直接故意共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间接故意,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表现为有的基于希望,有的则是放任。
323浏览
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构成构成诈骗罪
[律师回复] 结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br/>解析:<br/>诈骗罪的构成要件<br/>1、诈骗罪的主体要件<br/>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br/>本罪。<br/>2、诈骗罪的主观要件<br/>诈骗罪是故意犯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br/>的。<br/>3、诈骗罪的客体要件<br/>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了欺骗手段,但因其侵<br/>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br/>童的,就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br/>此外,这种财物,既可以是有形的财产,也可以是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比如使用欺骗<br/>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也成立<br/>诈骗罪。<br/>4、诈骗罪的客观要件<br/>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br/>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br/>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br/>实,二是隐瞒真相。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br/>为。<br/>除此之外,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有的商家做广告,对<br/>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宣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br/>法律依据:<br/>《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br/>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97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争议 > 事业单位工资构成是怎样的 现行标准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52****161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81****800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178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