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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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法通则》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依据该规定,因质量不合格而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产品质量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产品质量一直以来都是人们非常看重的,因为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购买产品肯定是需要安全质量好的,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其物尽其用。但是实际上确实有很多产品因为安全问题导致了一些严重的事故,那么。产品质量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一、产品质量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在实践中,是适用《民法通则》一年的规定,还是适用《产品质量法》两年的规定?这需要从法律冲突解决办法来解决。从侵权的角度看,《民法通则》是一般法,《产品质量法》是特别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这是法律冲突适用的基本原则。从两部法律颁布的时间上看,《民法通则》颁布于1986年,《产品质量法》颁布于1993年,《产品质量法》是新法,《民法通则》是旧法,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法理原则,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也应为2年,而不应适用一年的规定。故:

二、时效和争议的解决

1、时效

(1)诉讼时效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时起计算。

(2)赔偿请求权时效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自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这个诉讼时效是要分具体情况来进行讨论的。比如说,如果商家他出售一些质量存在问题的商品,但是没有声明的话,他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一年儿,如果是因为产品有缺陷而导致他人伤害的话,诉讼时效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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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条是关于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和请求权期间的规定
2.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之日起计算超过2年诉讼时效期间,受害人便丧失了胜诉权
3.产品侵权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期间为10年,自该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给第一个用户或者消费者之日起计算,满10年丧失请求赔偿权
4.“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是指产品明示的安全使用期超过10年,请求权期间适用明示的安全使用期限产品质量的检验本就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程序,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法律对于他的界定有时候是比较复杂的,我们有时候是很难去证明这个责任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所以需要我们具体是分析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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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经济审判庭关于诉讼时效期间问题的复函江西省高级人民经济审判庭:你庭赣法经〔1991〕3号《关于诉讼时效期间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而未声明引起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侵权诉讼和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引起的追究产品责任的侵权诉讼,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至于购销、加工承揽等经济合同因质量纠纷引起的追究违约责任的合同诉讼,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对于因产品纠纷引起的责任,主要有以下两种说法:
①一种说法把该责任称为“产品质量责任”
②一种说法把该责任称为“因经营者违反《产品质量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目前通说取第
②种说法。据此,因产品纠纷引起索赔诉讼的理由就有两个:一个是产品质量责任(为与合同法中概念说法相一致,以下称瑕疵担保责任),一个是产品责任。因两者引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不相同的。
(1)产品质量责任(即瑕疵担保责任,又称出卖人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因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该责任属于合同法领域,并非一项法律责任,《合同法》将其作为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责任加以规定。
①合同法中所称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物品瑕疵担保责任,对于经营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而引起的索赔诉讼理由的,仅指物之瑕疵担保责任。现行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分别规定于发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及《产品质量法》中。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6条的规定,“生产者应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做出说明的除外”。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8条的规定,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作说明的或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这就是《产品质量法》关于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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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责任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如果是因产品质量而产生的赔偿所存在的时效就是为两年,只要是在这个时效之内进行提出来,一般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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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受害人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二年时效,人民不予受理。
2、因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权,自该产品交付最初使用人时起至缺陷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时止,如果该产品自交付最先使用人至事故发生之日超过十年,受损害人的请求赔偿权丧失,如果明示的安全期在十年以上,受损害人仍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产品质量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1.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即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不合格产品造成了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这里所指的他人财产,是指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至于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害,购买者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产品责任。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者,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也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之外的第三人。
3.产品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损害事实应当是由该缺陷产品所致,否则生产者或销售者不承担责任。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产品制造者与销售者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即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霉求赔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后,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后,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但是,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有责任的,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在向受害者赔偿后有权向运输者、仓储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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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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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问题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产品质量问题怎么举证1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2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产品的票据、信用卡、保修证3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4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5运输者、仓储者对他人财产、人身按时完成负有责任的证明6其他证据。
二、合理确定赔偿范围和数额产品责任中的可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人身伤害引起的直接财产支出和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损失。直接财产支出,如医药治疗费、住院费,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单据为凭。对伤、残者未来所必须的、合理的医疗费也应考虑予以赔偿,如伤残者换假肢、装假眼珠等费用。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如受害者的工资收入及应得的奖金,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人的误工补助费及应得奖金等。2人员死亡引起的直接财产支出和必要的抚恤金。3财产损毁的直接损失。包括修理、重作、更换被损失财产的合理费用。关于赔偿数额问题,我国目前尚无赔偿限额规定,当事人在产品责任诉讼中确定赔偿金时,既不能偏少也不宜过高,原则上赔偿的数额要与实际损失相一致。除此之外,如果因产品缺陷造成受害者终身残疾,其精神上遭受痛苦,受害者还可以要求给予适当的精神赔偿。
产品质量问题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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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的侵权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三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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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产品质量问题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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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理确定赔偿范围和数额产品责任中的可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人身伤害引起的直接财产支出和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损失。直接财产支出,如医药治疗费、住院费,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单据为凭。对伤、残者未来所必须的、合理的医疗费也应考虑予以赔偿,如伤残者换假肢、装假眼珠等费用。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如受害者的工资收入及应得的奖金,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人的误工补助费及应得奖金等。2人员死亡引起的直接财产支出和必要的抚恤金。3财产损毁的直接损失。包括修理、重作、更换被损失财产的合理费用。关于赔偿数额问题,我国目前尚无赔偿限额规定,当事人在产品责任诉讼中确定赔偿金时,既不能偏少也不宜过高,原则上赔偿的数额要与实际损失相一致。除此之外,如果因产品缺陷造成受害者终身残疾,其精神上遭受痛苦,受害者还可以要求给予适当的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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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关于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时效的有关资料,我是学生最近需要学习这个所以想找资料,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时效如下
 
一、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
  
二、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
  相关法规
  
(1)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4)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5)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6)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7)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9)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0)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1)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3)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4)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5)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6)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三、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最近卷入一个案子,想问下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呢?相关的法律规定有没有详细一些的啊?
[律师回复] 产品质量纠纷诉讼时效


一、产品质量举证责任、产品质量纠纷举证责任


1
、产品侵权纠纷案件中,产品缺陷举证责任分配


2

产品质量侵权
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3
、产品质量之诉的举证责任


4
、一起产品质量纠纷代理词


5
、产品质量纠纷代理词


二、产品质量纠纷时效、产品质量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
33
条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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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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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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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条是关于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和请求权期间的规定。


2.
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
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缺陷产品造成损害
之日起计算。超过
2
年诉讼时效期间,受害人便丧失了胜诉权。


3.
产品侵权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期间为
10
年,自该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给第一个用户
或者消费者之日起计算,满
10
年丧失请求赔偿权。


4.
“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是指产品明示的安全使用期超过
10
年,请求权期
间适用明示的安全使用期限。


三、产品质量纠纷时效、产品质量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
33
条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
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
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
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
消费者

10
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1.
本条是关于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和请求权期间的规定。


2.
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
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缺陷产品造成损害
之日起计算。超过
2
年诉讼时效期间,受害人便丧失了胜诉权。


3.
产品侵权损害要求
赔偿
的请求权期间为
10
年,自该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给第一个用户
或者消费者之日起计算,满
10
年丧失请求赔偿权。
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起诉,应该在发现自已权利受到侵害一年内提出,如超过一年,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以上规定,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起诉,应该在发现自已权利受到侵害一年内提出,如超过一年,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4.
“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是指产品明示的安全使用期超过
10
年,请求权期
间适用明示的安全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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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责任与合同质量纠纷怎么解决?
产品质量责任与合同质量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产品方面的责任主要指的就是因为产品存在着缺陷,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所需要承担的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产品质量纠纷主要就是因为质量不符合标准,所以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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