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买卖调解案
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徐XX、王某某,被告胡XX、谭XX。原告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被告,要求被告协助将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的不动产变更登记至原告徐XX名下、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争议焦点:被告是否应协助过户、是否需支付违约金。
律师角色:代理被告胡XX、谭XX。
律师采取的具体法律行动: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积极参与调解,与原告方进行协商沟通。
最终结果: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于办理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若被告不配合过户,需支付违约金40万元,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负担。
钢管扣件租赁案
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马鞍山市XX(经营者黄XX),被告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原告与被告石XX签订《钢管扣件租赁合同》,因石XX未按时归还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引发诉讼。
争议焦点:石XX与章XX之间是否存在委托代理关系,石XX是否应承担责任。
律师角色:代理被告章XX。
律师采取的具体法律行动:在二审中,依据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内容及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等证据,证明石XX与章XX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章XX的行为未超出委托范围。
最终结果:二审法院驳回石XX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令石XX归还XXX钢管2451.30米、扣件1200只;支付租金10864.40元;姑孰市政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购房款截留案
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张某某,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第三人江苏XX公司。原告购买商铺后因被告以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而提起诉讼。
争议焦点: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
律师角色:代理原告张某某。
律师采取的具体法律行动: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主张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最终结果: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南京XX公司负担。
俞雯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300件。主要服务南京地区的个人和企业客户,在诉讼和非诉业务中,诉讼业务占比较大。其在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专长领域,通过多个典型案例展现了出色的专业判断和实务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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