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侵权责任纠纷
张颖自2015年开始执业,在多类案件中展现出专业能力。在侵权责任纠纷方面,有原告林XX与被告林XX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原告林XX主张被告林XX擅自搬进案涉房屋,侵占其价值16万元的家具家电等财产,要求被告支付该财产价值。被告林XX委托张颖律师代理。此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构成侵权、是否侵占原告主张的财产以及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张颖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从多个角度制定抗辩思路:被告居住案涉房屋有合法依据,该房屋是双方母亲生前承租的直管公房,母亲希望留给被告,且被告作为继承人之一,在公房管理机关未重新订立租赁关系前,继续居住合法;原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所述财产是其拒不搬离所致,并非被告侵占;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财产存在、归属及价值,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原告的诉求已超过诉讼时效。庭审中,张颖结合生效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证据,清晰阐述抗辩意见,最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成功捍卫被告合法权益。
应对租赁合同纠纷
在租赁合同纠纷领域,上诉人吴XX、吴XX因与被上诉人陈XX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上诉人陈XX委托张颖律师参与二审诉讼。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是一审判决认定的拆迁补偿款分配比例及范围是否正确,包括超出租赁面积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补偿款归属、上诉人是否有权享有部分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奖励是否纳入分配范围以及一审证据认定是否错误。
一审法院判决案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项下全部款项的70%归被上诉人陈XX所有,上诉人不服提出上诉。张颖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一审审理事实、证据链条及双方争议焦点。结合二审庭审情况和上诉人补充证据,精准驳斥上诉人上诉理由,明确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合法有效,“拆迁赔偿三七分”条款有法律约束力;拆迁补偿与土地面积无直接关联,上诉人无证据证明超出租赁面积部分补偿应归其单独所有;拆迁奖励应纳入分配范围。最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张颖律师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稳固了被上诉人70%的拆迁补偿份额,保障了当事人核心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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