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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闻某满脸愤懑,认为自己在合伙经营中权益受损;被告向某则略显焦虑,委托了周峰律师为其辩护。一场关于合伙经营纠纷的案件即将展开激烈的辩论。
梳理案情,明确争议焦点
周峰律师,现执业于湖北致志律师事务所,自2024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500 +,专精于刑事案件,在民商事领域也经验丰富。接受被告向某委托后,他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发现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分红计算、原告是否承担经营亏损以及原告是否违约。双方签订的《合伙协议》约定原告出资3万元占股36%,被告出资4万元占股64%,由被告统一收款记账,原告记录管理支出,按半年分红。
庭审交锋,有力质证辩论
在答辩中,周峰律师指出原告应承担经营风险,店铺预付费模式下的账面收入含大量预付款,不应计入可分配利润。他提交详细账目记录,证明店铺实际处于亏损状态。同时,指出原告自2025年7月起擅自离场构成根本违约。庭审中,针对原告证据,周峰律师有力质证。对于《合伙协议》中手写添加内容,因无原告捺印未被法院采信;原告私自收取顾客费用被认定用于抵扣工资;2024年3月支出争议因被告证据不足,法院采信原告主张。周峰律师强调预付款不宜计入可分配利润及预留备用金的法律观点。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诉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应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账面收入含预付款不宜计入可分配利润,被告主张预留备用金符合合同约定。因未解除合伙合同且未清算,原告主张分红款及垫付款依据不足,最终判决驳回原告闻某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负担。周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成功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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