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解正军律师代理。解正军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拥有本科的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教育背景,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156364。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债权债务案件和工伤赔偿领域。
2021年12月,被告简X请被告潘X甲为其拆除家中旧房顶,潘X甲召集包括死者王XX在内的工人施工。12月23日,王XX在拆除房顶时,因横梁断裂从约3.4米高处坠落重伤,经多次住院治疗,于2022年2月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简X垫付了部分费用。
王XX的亲属潘X(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王某(未成年人)将简X和潘X甲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44,586.73元。
被告简X主张其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自己无选任过错,已尽提醒义务,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且王XX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被告潘X甲则主张自己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死者王XX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法院经审理认定,简X与潘X甲之间形成承揽关系,潘X甲与死者王XX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王XX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自身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判定被告潘X甲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简X作为定作人,选任上存在过错,承担30%的赔偿责任;死者王XX自身存在过错,自行承担30%的责任。法院核定各项损失总额为1,393,214.23元,判决被告简X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被告潘X甲赔偿557,285.6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按比例由各方负担。
法律干货
明确劳务关系:在提供劳务时,要清楚自己和谁构成劳务关系,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出现纠纷时责任不清。
保障安全措施:无论是雇主还是提供劳务者,都要重视安全防护措施。雇主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劳务者自身也要注意采取防护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资质审查:定作人在发包工程时,要对承揽人的资质进行审查,避免因选任不当而承担责任。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劳务活动中,各方都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遇到纠纷时,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解正军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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