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实务中,建筑设备租赁纠纷屡见不鲜,很多时候证据看似确凿,实则暗藏玄机。一旦陷入证据的“迷雾”,案件走向就可能急转直下。在这起杭州XX公司与XX公司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中,局面起初并不明朗,而执业近十年的潘登律师介入后,凭借对证据的精准审查,成功突破困境。
证据梳理:明确基础事实
作为原告杭州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面对被告虽对本金无异议,但希望免除违约金的情况,潘登律师首先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原告提供了三份证据,包括两份《施工升降机租赁协议》和一份XX公司项目部结算明细表。律师仔细查阅这些证据,确认了原被告之间存在租赁关系,以及被告拖欠原告租金的事实。证据1和2经被告质证无异议,证据3虽被告表示不清楚,但法院对其真实性予以认定,合同内容以双方确认的证据1为准。
条款深挖:锁定违约依据
潘登律师进一步深入研究《施工升降机租赁协议》,发现其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协议明确规定,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费,超过十五天后,应向甲方赔付违约期租金3%的违约金,并承担滞纳金0.5%每天,直到乙方付清月租费为止。在实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而原告主张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低于合同约定。律师抓住这一关键细节,以此作为向被告主张违约金的有力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原告的主张,判决XX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杭州XX公司租金756567元,违约金205407.94元(暂算至2014年9月23日),自2014年9月24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以756567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另行计付。
在法律案件中,证据审查是解开谜团的关键钥匙。通过对证据的细致挖掘和分析,律师能够找到案件的突破口,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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