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实务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常因证据复杂、事实认定困难而陷入困境。当事人各执一词,证据真假难辨,宛如一团迷雾。在洛阳市老城区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鲁世超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深入挖掘,为案件带来了新的走向。鲁世超自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件,在房产相关领域经验丰富。
证据梳理与初步判断
鲁世超律师接受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委托后,迅速投入到对案件证据的审查中。他仔细查阅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补充协议》等关键文件,了解到原告郝X依约付款后,又支付了面积差购房款,但之后以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为由要求退款。鲁世超律师发现,被告主张原告实际所得房屋面积增多,实测面积为94.39㎡,而原告依据产权证载面积88.95㎡要求退款。律师进一步核实,发现产权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可能是政府原因造成。
深入挖掘关键证据
为了证明被告的主张,鲁世超律师深入研究了2021年5月15日政府问题楼盘处置协调会形成的备忘录。这份备忘录显示,该小区部分建筑构造在测绘中不计入实测面积,且阳台面积计算标准执行有误,导致证载面积少于实际面积。鲁世超律师还收集了该小区大量业主认可证载面积并办理产权证的证据,以此说明原告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办理产权证的行为已构成对证载面积的认可。
证据支撑下的有力答辩
在庭审中,鲁世超律师依据审查和挖掘到的证据,为被告进行了有力答辩。他指出原告退款请求无事实依据,产权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系政府行政行为所致,与被告无关,且按实际面积办理产权登记属于行政机关职责,不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同时,原告现再行主张面积差价款有违诚信原则。最终,法院经审查认为此类问题不宜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处理,裁定驳回双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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