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班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生活常态,每天往返于家和单位之间。然而,在上班路上也可能会遭遇意外情况,比如不小心摔倒受伤,或者遭遇交通事故等。这时候大家就会关心,这种上班路上受的伤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呢?毕竟认定为工伤的话,在后续的治疗和赔偿等方面都会有相应的保障。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要点,一是“上下班途中”,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三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比如说小李在上班路上,正常骑行电动车,被一辆违规变道的汽车撞倒,经过交警认定汽车司机负主要责任,这种情况就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二、“上下班途中”的界定
“上下班途中”并不局限于从家到单位的固定路线。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都算,比如下班顺路去菜市场买菜,然后回家的路上受伤,也可能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但如果是下班之后绕路去朋友家聚会,在去朋友家的路上受伤,就很难认定为“上下班途中”了。像小张下班先去超市买了生活用品再回家,途中被摩托车撞伤,只要路线和时间合理,就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三、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
这就需要有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一般来说,交通事故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是本人闯红灯、逆行等导致的事故,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就不能认定为工伤。要是小王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汽车撞了,交警认定小王负主要责任,那这种情况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四、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1.提出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交材料: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审核与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上班路上受伤认定为工伤后,后续还可能面临赔偿金额的确定、单位不配合赔偿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争取合理的赔偿,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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