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他在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是刑事类型案件。
行业职务与荣誉
陈晓伟律师在行业内担任多个重要职务,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在荣誉方面,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其专业能力得到了行业的高度认可。
媒体形象
陈晓伟律师具有较高的媒体曝光度,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还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展现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见解和影响力。
行业贡献
在学术研究方面,陈晓伟律师也有所建树,他发表的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为刑事法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擅长领域
陈晓伟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在刑事犯罪辩护中,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在企业服务方面,专注于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非法集资案辩护
在非法集资百亿元的案件中,杨XX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等职务,其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全面掌握情况。开庭前,提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虽然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法院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这起案件体现了陈晓伟律师在经济犯罪辩护中的专业能力,他通过全面分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展现了其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集资诈骗案辩护
在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中,行XX作为公司CEO,主要负责公司总体业务运营等工作。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着重了解行XX所做的事情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以判断其罪名。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提出行XX系从犯、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虽然最终法院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未从轻处罚,但陈晓伟律师在案件中对证据的分析和辩护策略的制定,体现了他在金融类犯罪辩护中的专业素养,为当事人进行了全面且有效的辩护。
寻衅滋事案辩护
在酒后划车、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会见张X,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促使张X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陈晓伟律师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张X主观恶性极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全部挽回等方面进行阐述。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陈晓伟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细致和专业,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有效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佳的结果。
综上所述,陈晓伟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在多个典型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在刑事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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