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是怎么确认的

最新修订 | 2024-06-07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上下班时间的界点问题主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确定。用人单位规定什么时间上班,什么时间下班需要通过规章制度来确立,同时该规章制度必须要经过合法制定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ArticleTitle}

出门在外,难免有点磕磕碰碰,有的是在工作的时候,有的是在生活的时候。因为工作而受伤,那就可以去相关部门申报工伤,从而获得补助。那这就需要了解到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的相关情形。并不是所有的伤害都是工伤,否则只能费时费力而且还是白忙活。

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是怎么确认的

上下班时间的界点问题主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确定。用人单位规定什么时间上班,什么时间下班需要通过规章制度来确立,同时该规章制度必须要经过合法制定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需要尽快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以便申报工伤的时候,能够提供足够的材料,毕竟有些材料是有时间限制的。而且为了工作的需要,也要尽快进行将这些工作做好,尽可能不让工伤耽误更多的工作,以及影响工作和生活的心情。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5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是怎么确认的
一键咨询
  • 172****21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0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0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4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5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2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1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8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6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3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2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8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3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工伤认定·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京134****821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667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7****960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如何正确认定“上下班途中”?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是指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是如何确认的
在进行工伤认定时,上下班时间的界点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确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8浏览 2024-10-30
工伤事故上下班时间确认
10w+浏览2024-11-18
怎样确定工伤认定上下班的时间范围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怎样确定工伤认定上下班的时间范围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上下班时间认定
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1浏览 2024-10-11
工伤事故处理上下班时间确认
10w+浏览2024-10-20
如何确定工伤认定上下班的时间范围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如何确定工伤认定上下班的时间范围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如何认定上下班时间
27浏览 2025-01-20
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是如何确认的
10w+浏览2023-09-19
上班下班属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
上班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即在规定的线路范围内,因意外造成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一方存在违法情况导致的,那么是不可以按照工伤来赔偿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上下班合理时间认定
上下班途中首先应该是按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计算。大部分事业单位都会有相关的规定。但在实际中一般会合理地进行判断。如从家到单位平时需要一个小时车程,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九时,则从八时起就应该算是上班时间。法院在实际断案中,一般会认定在法定工作时间中,从离开家门起为上班时间开始,回到家中为上班时间结束。
41浏览 2024-09-10
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是怎样确认的
10w+浏览2024-02-26
上下班工伤认定时间是怎样的
“上下班途中”虽然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中,但不属于我们所说的“专业术语”,而是日常用语而已。这一特征要求我们必须以普通人的观念对待它。从“上下班途中”用语来看,是指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上下班期间工伤认定有几种
下班及上班时间段工伤认定涉及:正常工作时间内,员工在办公地与居住地等之间的合理通勤路线上;正常工作时间内,为完成任务在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途中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或公共交通受伤也属工伤。
14浏览 2024-10-01
前段时间我同学的妈妈在上班的时候,因为上面的东西掉下来砸到了他妈妈的手,暂时需要注意就好,公司让去申请工伤认定,所以申请工伤认定后确认劳动关系吗?
[律师回复] 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工伤认定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伤害职工与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即劳动关系存在的确认不应是工伤认定的前置程序。<br/>第<br/>一,《劳动法》第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管辖区域的劳动工作和工伤保险工作。《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该规定确保了劳动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有关工伤认定的职权。<br/>第<br/>二,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可以分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有依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的职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为:<br/>(1)工伤认定申请表;<br/>(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br/>(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该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交的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不只是指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决,而是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即可,包括书面劳动合同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因此,从这一角度分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有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职权,并且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对劳动关系的确认只是认定工伤的一个审查步骤,而不是一个独立的程序。
465浏览
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是如何确认的
10w+浏览2024-05-24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是怎么确认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35****7854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34****205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847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