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是发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鉴定在运用科学知识与专业技术提供鉴定意见维护我们自身利益与维护和谐社会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社会地位。下面小编将针对个人怎么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这一问题给出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
个人怎么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1、当事人申请鉴定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依法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2、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鉴定专家的名单后,当事人有权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对鉴定专家提出回避申请。
3、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交纳鉴定费。
(一)司法鉴定的内容
当事人争议的有关法律事实。
(二)司法鉴定费的交纳
司法鉴定费的具体数额一般根据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确定。司法鉴定费由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预交,案件审结时,司法鉴定费作为诉讼费用的组成部分,由人民法院依法确定各方当事人负担的数额。
(三)司法鉴定机构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当事人申请鉴定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依法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鉴定专家的名单后,当事人有权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对鉴定专家提出回避申请。当事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没有异议。
3.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交纳鉴定费。
4.当事人在司法鉴定过程中不得单方面与鉴定专家联系。
(五)申请重新鉴定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并提出证据证明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六)要求鉴定人出庭
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专家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充分合理的运用司法鉴定所能提供的科学技术与专业的知识能够在司法证明活动中起到无法取代的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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