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企业和个人辛苦研发的技术、创作的作品等都可能成为他人觊觎的对象,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也时有发生。当面临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很多人会感到迷茫,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也不清楚有哪些可以用来抗辩的理由。那么,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抗辩到底有哪些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知识产权无效抗辩
如果被控侵权人认为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本身不具备法定的授权条件,比如专利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商标缺乏显著性等,就可以向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一旦知识产权被宣告无效,那么基于该知识产权的侵权指控也就不成立了。例如,甲公司指控乙公司侵犯其一项专利,乙公司经过调查发现该专利在申请前已经在公开出版物上被披露过,不具备新颖性,于是乙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如果最终该专利被宣告无效,乙公司自然就不存在侵权问题。
二、合理使用抗辩
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他人可以不经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其作品等知识产权。比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以著作权为例,丙在撰写一篇学术论文时,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适当引用了丁已经发表的文章中的部分内容,且引用比例合理,这种情况就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三、在先使用抗辩
在知识产权申请日之前,他人已经在使用相同或类似的技术、标识等,并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那么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就不构成侵权。例如,戊公司在己公司申请商标之前,就已经在其商品上使用了与该商标近似的标识,并且在当地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当己公司获得商标权后,戊公司可以以在先使用为由进行抗辩,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标识。
四、权利用尽抗辩
知识产权权利人自己或者经其许可将知识产权产品首次投入市场后,该产品的进一步销售等行为,权利人就不能再以知识产权为由进行干涉。比如庚公司生产的带有其商标的商品,在销售给辛公司后,辛公司再将该商品转售给他人,庚公司不能以商标侵权为由追究辛公司及后续购买者的责任。
五、合法来源抗辩
如果被控侵权人能够证明其销售的侵权产品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并且不知道该产品是侵权产品,那么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例如,壬商店从正规渠道购进一批商品,后来被指控该商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壬商店只要能提供进货凭证等证明其商品来源合法,且确实不知道该商品侵权,就可以在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停止销售该商品。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解决后,可能还会面临后续的一些问题,比如如何防止再次陷入类似的纠纷,如何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给企业或个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制定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让你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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