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1、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合同属于特殊的合同,因而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如果是通过口头或者其他方式来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则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现实中,处于不同位置的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有不一样的注意事项。那其中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特别提醒: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劳动者可自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2、对劳动者年龄的审查。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用人单位可以在招录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身份证、学历、就业情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招用了不适格的劳动者,可能会被追究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3、不聘用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在录用员工时应注意询问并审查该员工与原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的凭证,通常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协议或证明的形式体现。《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审查录用的高层管理人员、高科技人才是否与原单位签订有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审查其所提供的重要信息是否有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之嫌。

5、不得收取押金。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等。

6、试用期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7、工资标准。

工资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的80%。

8、合同期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一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而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企业未签合同有何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表明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种法律后果同时适用。但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不是一直支付至实际订立合同时止,而是到法律拟定的事实即“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换句话说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大概了解了一下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内容,涉及到了8个方面。除了最开始给大家说到的需要采取书面形式来签订外,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另外也要注意试用期期限的约定。若还有搞不清楚的地方,其实也是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4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4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7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5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6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7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3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8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1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7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40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8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1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6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3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2、做好对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工作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工作4、依法运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辨权防范风险。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普通员工签订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订注意事项
一、聘任和解聘的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
二、加班费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
三、保密条款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四、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开工就不算违约。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企业合伙人签订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九)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合 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1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企业合伙人签订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九)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合 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普通员工签订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订注意事项
一、聘任和解聘的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
二、加班费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
三、保密条款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四、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签订企业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签订承包合同之前要对企业资金分帐制度/签订承包合同前的债权债务/财务控制/承包经营期间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重大权益、印章保管/公司承包经营期间的收益分配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五方面严格控制。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现在企业刚成立,需要招聘大量员工,要签劳动合同请问企业如何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一般单位现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大多数人对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相关人士政策不特别了解,在签订合同时总是心存顾虑。  那么劳动合同因该怎样签,签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要特别注意下面几件事: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一边倒合同不能签。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所以,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在求职时面对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出的劳动合同文本,心里可能有很大的意见,但因怕得不到工作,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有的人委婉的提出意见,往往被用人单位拒绝后,也不敢再坚持己见,只好委屈求全的在合同时签了字,先得到这份工作在说。  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是表示自己对这份合同认可,并愿意遵守和履行这份合同的行为。如果拿不出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采用了胁迫或欺诈的证据,就只能被认定为这使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为,就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该怎样签订?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和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是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6、在不能肯定你工作的公司各方面都比较符合你的要求的情况,尽量一年一签。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应注意哪些事项?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应注意的事项有,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遵循平等自愿同时协商一致的原则来进行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要建立起了劳动关系,就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某公司打算在地区进行土地开发,建设旅游度假村,要把工程承包给我公司,我公司要分包出去,所以我想了解一下,签订施工劳务企业合同和分包合同都要注意些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1、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劳务作业划分为木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油漆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钢筋作业、石制作业、焊接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混凝土作业、13种类别,从事上述劳务作业均需取得相应资质。 未取得资质、借用资质、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
2、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证件
由于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劳务分包、承包单位中,从而造成该证件复印件(包括盖章后的)的管理混乱,导致该部分证件资料存在混乱、皆留存在众多的建设单位、基本上都使用招投标制,且招投标完成后不退还投标文件,从而导致企业的营业执照、重复使用的可能性。 故要求承包单位仔细审查上述证件的年检时间是否与投标、、签订分包合同时间一致,上述证件资料是否存在在原复印件上再次复印的情形
3、严格审查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情况
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分包人的授权委托书,详细审查其授权范围是否明确具体,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代表分包人履行合同的相应资格
4、联系分包人单位,到分包人单位办公地点进行现场考察确认
在诉讼实践中,我们曾遇到“包工头”用个人伪造的分包人公章在其提供的证件复印件上盖章、签订合同、领取劳务分包款项的情形。 为防止出现该情形,建议承包单位要求分包人提供其委托代理人的投保关系证明(社保局出具),并到分包人办公地点进行明确确认
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4、质量标准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6、标准规范
7、总(分)包合同。 总分包合同应供劳务分包人查阅,但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劳务分包人要求可得到复印件
8、图纸,工程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9、项目经理。 要求工程承包人及劳务分包人都要委派驻工地现场履行合同的项目经理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
1、劳务分包人义务
1
2、安全施工与检查。 本范本约定的安全责任是过错责任
1
3、安全防护。 这款指特定施工条件下,如:易燃、易爆地段、放射毒性环境中工作,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及费用,该费用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用品由工程承包人负责提供
1
4、事故处理。 规定发生重大事项的处理程序及责任认定
1
5、保险。 指双方约定,施工现场内的工程承包人方的人员,设备、材料、由项目承包人自费办理投保工作。 劳务分包方的人员及自带设备(少量的、、辅助的)由其自己投保
1
6、材料、设备供应,本条款体现着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特征。 工程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劳务分包人根据图纸的要求提供,分包人要妥善保管
1
7、根据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有三种计价方法:
(1)固定劳务报酬
(2)约定不同工程劳务的计时单价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
1
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采取固定劳务报酬的,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根据工时或工作成果计算单价的,工程承包人应定时对劳务分包人的工时及工作成果及时进行确认
1
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
1、施工变更
2
2、施工验收
2
3、施工配合
2
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
5、违约责任
以上是我对有关施工劳务企业合同和分包合同注意事项的回答。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1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有一个问题一直不明白,相信万能的大家应该会懂得吧,我想问下关于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对于“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回答如下
1
首先熟悉国家劳动法规定,熟悉劳动法的职员能很轻松的看出公司签订合同的漏洞,更容易保护自身权益。
2
国家规定:
签订1年合同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有的企业签订1年的合同,但是试用期也是3个月,明显是不合法的。
3
试用期工资、转正后的工资应该在合同中写明。一般来说:试用期间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试用期间不得按照公司意愿决定入职人员工资。
有的公司为偷税,每个人的工资都写成基本工资(即所在城市的最低标准),这样是违法的,一旦产生合同纠纷,那么赔率是按照的合同上写明的基本工资来计算,不利于保护员工自身利益。
4
合同上应该写明每个月何时发放工资,企业不能拖欠、拖延职工工资的发放
5
五险一金的购买比率,每个月扣多少钱;
有的合同上很隐晦,不会直接写出来,买的标准就按照最低标准来购买
这个应该要提前咨询公司,以免后期购买出现问题职员自己吃亏
6
上班时间规定:
比如说早上几点上班-中午几点下班;
下午上班时间-下午下班时间。
一般企业规定的上班时间都是8个小时
7
加班福利: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是否有车补、餐补等。
有的合同中不会写明具体支付多少,一般都是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比如说周末加班换调休,晚上加班算餐补、车补,或者晚上加班累计时间也可调休等
8
劳动法年假规定:
10年以下工作经历,年假5天;
10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假15天。
一般企业都会按照这个执行,少数企业会无视劳动法,按照员工到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年假,这种是完全违法的。
9
婚假规定:正常婚假,晚婚婚假要增加多少天;
产假规定:正常产假,晚育产假要增加多少天;
病假规定:请病假怎么扣工资;
妇女权益:3.8要放3.8妇女节多少时间,每个月例假有何规定(大公司会给予一天特殊假)
我在国企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想问国企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是什么呢?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律师回复]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个月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路 号 .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门(或岗位)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签订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签订股权变更协议的主体,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4、明晰股权结构,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6、股权变更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7、股权变更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8、股权变更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0w+浏览
企业签订ERP软件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1、合同文本需要齐全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一下装修公司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很齐全,要知道完整的家装合同会包括主合同,补充合同,设计图纸(平面图、立面图),预算单,施工材料明细单等。其中的补充合同指的是主合同上没有,但是有一些要约定清楚的东西,就需要在签一份补充合同。如果业主对其中的内容不太懂,建议请一个专业的第三方监理帮忙监督审查。
2、明确施工工期及延期赔偿
一定要在合同当中写清楚开工与完工时间,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施工,如果延期需要赔偿多少钱。如果没有合同条款的约束,就等于是给了一些施工队伍无限拖延工期的可乘之机。
3、业主签字同意之后才可以追加预算或变更设计
有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就是前期前期漏项后期要求追加预算,如果前期在合同上注明了追加预算或者改动设计要业主“书面签字同意”,那么业主就有了保障。
4、分期付款,多留尾款
现代大部分的装修公司都已经实施了分期付款,等每一个装修节点验收通过后才收钱,但是要强调的是装修尾款的比例,如果比例很低的话,一些不良的施工队很容易就会因为闹纠纷撂挑子不管了。因此可以多留一些尾款,让装修更有保障。
5、确定好保修条款
不是说装修完了就万事大吉了,要知道装修的工序非常的繁杂,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为了保障后期施工质量,让自己住的安心,保修条款一定不能漏掉。看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权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还有其他的保修条款,这些都要协商好。
6、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也是合同中很容易就被漏掉的一个事项,主要包括现场材料的保管,门窗包裹与地漏覆盖等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什么东西要用什么保护,怎么保护,保护到什么程度,如果出现损坏划伤,该怎么赔偿,这些在前期业主和装修公司都要沟通清楚并写进合同里。
企业与企业之间签订借款合同可以吗?需注意什么法律事项?
[律师回复]   
一、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签订借款合同需注意法律事项:  
1.借款行为和用途必须合法的,因为如果属于非法活动,那么借贷关系不受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1
1.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2.借款合同要完整、有效和合法,要包括:借款种类、借款币种、借款用途、借款数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特别是违约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  
3.如可以,借款合同最好有抵押物和(或)担保人,可以负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履约。  
4.其他可能引起法律纠纷的条款要明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