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班族每天都盼着下班,可有时候下班途中或者下班后却可能遭遇意外。就有人问了,下班死亡到底属不属于工亡呢?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很多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都一头雾水,不知道该如何判断和处理。毕竟工亡认定关系到家属的权益和后续一系列的赔偿问题,所以搞清楚这个问题很有必要。下面就来详细说说下班死亡认定工亡的相关情况。
一、工亡认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况,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比如小李是一名公司职员,在下班途中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小李无责任,这种情况下就符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这一条,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亡。
二、下班途中死亡的认定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要认定为工亡,必须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个条件。如果是自己闯红灯、逆行等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就不能认定为工亡。另外,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线也很关键。合理路线包括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例如小张下班后先去超市买了点生活用品再回家,在回家路上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这就属于合理路线,有可能认定为工亡。但如果小张下班后去了一个和回家完全相反方向的朋友家聚会,然后在从朋友家回家路上出了事故,就可能不符合合理路线的要求。
三、下班后在单位内死亡的认定
如果下班后在单位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亡。比如小王下班后还在办公室整理当天的工作资料,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视同工亡。
四、申请工亡认定的流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下班死亡被认定为工亡后,家属能获得相应的赔偿,保障生活。但如果认定过程中遇到争议,比如单位不认可工亡认定结果,或者家属对赔偿金额有异议,该怎么处理呢?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来解决问题。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维护家属的合法权益,让你在处理工亡认定和赔偿问题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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