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病假如何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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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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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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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生活离不开劳动,当我们进入用人单位后,即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同时每个用人单位都有相应的请假制度。请假分为事假病假,那么劳动合同法病假如何规定?下面小编将为您介绍。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本规定自1995年起施行。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病假中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者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或者治病休息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申请三个月到一年的医疗期,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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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如何规定病假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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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你好,我因为生病请了三天的病假,并且有意愿看病的单据和病例,并且医院的医生帮我开了病假条,不过我还是担心会被扣工资,医院开具病假条病假扣工资吗?
[律师回复] 不扣钱。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病假的工资计算方式:
1、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2、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
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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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病假如何扣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动法规定病假如何扣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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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病假怎样请,病假的请假时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劳动法对事假的规定有哪些对请事假并无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对请事假的事项进行约定,比如请事假每个月最多不得超过多少天,否则予以辞退等处罚等等。同时,若出现员工请事假的情况,企业按照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折算相应的应扣除工资。
二、劳动法对病假的规定有哪些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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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条上写病假条,发烧了,可以请病假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单位或其他个人需要调取患者病案资料,由此会涉及患者隐私,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一些法规,医院都有类似如下规定:
  
1、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本人的有关病案资料。
  
2、 如患者本人无法亲自来医院,应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患者的病案资料。
  
3、 公安、检察、保险、法律等机构申请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患者委托书,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查询患者病历资料。
  
4、 医院病案室依照卫生部所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申请人在场,为住院病人或其代理人查询或复印有关病历资料并盖章,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因此,常理上而言,当你真正需要医院应配合单位去核实病假条真伪的话,可根据第2个规定,查询相关病历,以确定是否有需要开取病假,当然前提是通过员工本人同意方可实施,至于用人单位。
  此外,由于一般医院只有住院才会留存详尽住院病案记录外,而一般非住院治疗病例,只有挂号了的就诊,其医保消费情况才会录入电脑数据库当中,而且只是简单的就诊记录(如果患者仅是开取处方后再去院外药房消费,就没有任何有用记录了),而且通常开处病假条又并不会记录在案,故而欲通过此法查询真伪时,结果常常只能通过这些可能的、有限内容的记录来判断病情是否真需要开处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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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是如何规定个人病假期限,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劳动法是如何规定个人病假期限,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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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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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病假请假规定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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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请假病假,开病假条,发烧,请假条,是否带薪?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单位或其他个人需要调取患者病案资料,由此会涉及患者隐私,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一些法规,医院都有类似如下规定:
  
1、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本人的有关病案资料。
  
2、 如患者本人无法亲自来医院,应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患者的病案资料。
  
3、 公安、检察、保险、法律等机构申请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患者委托书,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查询患者病历资料。
  
4、 医院病案室依照卫生部所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申请人在场,为住院病人或其代理人查询或复印有关病历资料并盖章,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因此,常理上而言,当你真正需要医院应配合单位去核实病假条真伪的话,可根据第2个规定,查询相关病历,以确定是否有需要开取病假,当然前提是通过员工本人同意方可实施,至于用人单位。
  此外,由于一般医院只有住院才会留存详尽住院病案记录外,而一般非住院治疗病例,只有挂号了的就诊,其医保消费情况才会录入电脑数据库当中,而且只是简单的就诊记录(如果患者仅是开取处方后再去院外药房消费,就没有任何有用记录了),而且通常开处病假条又并不会记录在案,故而欲通过此法查询真伪时,结果常常只能通过这些可能的、有限内容的记录来判断病情是否真需要开处病假。
病假病历发票和病假条可以报销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单位或其他个人需要调取患者病案资料,由此会涉及患者隐私,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一些法规,医院都有类似如下规定:
  
1、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本人的有关病案资料。
  
2、 如患者本人无法亲自来医院,应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患者的病案资料。
  
3、 公安、检察、保险、法律等机构申请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患者委托书,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查询患者病历资料。
  
4、 医院病案室依照卫生部所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申请人在场,为住院病人或其代理人查询或复印有关病历资料并盖章,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因此,常理上而言,当你真正需要医院应配合单位去核实病假条真伪的话,可根据第2个规定,查询相关病历,以确定是否有需要开取病假,当然前提是通过员工本人同意方可实施,至于用人单位。
  此外,由于一般医院只有住院才会留存详尽住院病案记录外,而一般非住院治疗病例,只有挂号了的就诊,其医保消费情况才会录入电脑数据库当中,而且只是简单的就诊记录(如果患者仅是开取处方后再去院外药房消费,就没有任何有用记录了),而且通常开处病假条又并不会记录在案,故而欲通过此法查询真伪时,结果常常只能通过这些可能的、有限内容的记录来判断病情是否真需要开处病假。
请了病假,病假工资怎么算
[律师回复] 对于请了病假,病假工资怎么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
病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核算方法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
标准工资和基本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标准工资包括的工资项目较多,比如奖金、职补啊等等都包括在内。而基本工资就不包括那些名目,基本工资只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至于你每月能拿多少病假工资,这还得具体根据你的工资条上的名目来核算。
按患病休养时间计算具体假期工资:
病假期间您的单位仍应当支付您法律所规定的工资,其计算方法如下:
1、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④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疾病休假工资计算:
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
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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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病假请假规定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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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伤鉴定是病假还是病假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工伤期间医院开具疾病证明书,让受伤员工休息,请假期间应该按照工伤假起算,单位需要支付员工请假期间的工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按月发放。 2、发生事故后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结果为工伤才能够按照工伤假计算工资,如果没有认定为工伤,受伤后请假期间应该按照病假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请了病假,病假工资如何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
病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核算方法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
标准工资和基本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标准工资包括的工资项目较多,比如奖金、职补啊等等都包括在内。而基本工资就不包括那些名目,基本工资只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至于你每月能拿多少病假工资,这还得具体根据你的工资条上的名目来核算。
按患病休养时间计算具体假期工资:
病假期间您的单位仍应当支付您法律所规定的工资,其计算方法如下:
1、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④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疾病休假工资计算:
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
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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