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有的公司发展的好,就开始扩大规模,其中部分设立了分公司,然而另一部分却成立了子公司。大家应该都清楚分公司一般与总公司相对,而子公司则与母公司对应。那这个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对此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设立方式不同
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
(2)法律地位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7)征税方面不同
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即上文中提到的征税、设立方式、法律地位、承担债务责任方式等等。严格来说,子公司属于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了,但分公司却不是。一般分公司的债务往往都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但子公司却是自己独立承担自己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