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分房要结婚证吗?相关规定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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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的单位分房需要结婚证,这是为了稳定员工的工作,也可以使得员工的心安定下来,不用再随配偶而改变,而有的单位分房却不需要结婚证,所以说,单位分房要结婚证这样的说法要随单位的具体规定而改变,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要求有结婚证是单位分房的前提条件。
单位分房要结婚证吗?相关规定有什么?

一般都会想方设法把他们就在企业,有些企业会采用分房的手段来吸引高能力人才的加入,可是,对于职工而言,一个从来没有过的问题便来了,公司的分房大多是针对有家庭人员而做出决定的,这样有利于稳定公司员工的工作,那么,如果职工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结婚证,公司分房可以接受吗,单位分房要结婚证吗?让我们去了解一下。

一、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去当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整个过程其实跟正常的房屋买卖程序一样,费用也是一样的。具体费用有契税及交易费用。这种情况好在是不需要办理按揭贷款,所以直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就可以办理了,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按市价计算的。

1、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公房科盖章(需要10个工作曰左右时间)。

4、完成后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带的资料有: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需要查看原件及留复印件2份),(夫妻离异的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财产分割兑证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5、要看清房产证第三面大方框内的标注,是以成本价计算的还是标准价计算的,成本价属于完全产权,可以交易。标准价是不完全产权不可以交易。

备注:不满5年要交5.5%的营业税及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二、单位福利房办理过户要交多少税?

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1、契税:买方首套购房1%,买方二套购房3%;

2、土地出让金:房产面积乘15.6元,卖方交;

3、印花税:双方各0.05%,房改房凭当年买卖合同日期为依据来界定五年的时间。基本房改房都没有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已经购买的单位福利房再出售,个人购买部份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单位占有部份如需一同过户给个人的,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企业所占有产权份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按个人所占有产权份额征收。

以上就是“单位福利房办理过户要办哪些手续?单位福利房办理过户要交多少税”的内容,虽然税费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实际在交易中基本上都有买方承担了,看你们是怎么协商的了,要么是卖方净落多少钱,要么是买方净出多少钱的问题。

单位分房就像是一块大蛋糕,有的单位分房需要结婚证,这是为了稳定员工的工作,也可以使得员工的心安定下来,不用再随配偶而改变,而有的单位分房却不需要结婚证,所以说,单位分房要结婚证这样的说法,有时候是站不住脚的,一切情况要随单位的具体规定而改变,并没有固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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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当事人另有约定。如债的转移,包括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债权让与即债权人与第三人经协商,将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让与第三人,债务人只需按债权人通知向第三人为给付义务即可。债务承担即债务人与第三人经协商并经债权人同意,第三人向债权人为给付义务即可。当然,当事人另有约定并非无限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这种情形还需注意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应当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其次是法律的规定。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在合同法里直接规定;第二种是散见于各种民事法律法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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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保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上述法条是对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规定,上述法条的规定已经突破合同的相对性,汲于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
2、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分包人。《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查、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份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建筑施工合同中,分包人并非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在审判实践中并不少见,而法律在此直接规定分包人对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从而突破法律的相对性,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
3、单式联运合同的区段承运人。《合同法》第313条规定:“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可以看出,损失发生的区段承运人不是签约人,其与托运人亦无合同关系,但他依法律规定要对托运人负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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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合同的相对性并非绝对,不同的个案反映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审判实践中,不应当因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忽略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联系,从而导致责任人的遗漏,这将是对合同诚信原则及公平正义的另外一种形式的违背。
商标的相同或相似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标的相同或相似的认定方法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的相同或相似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1)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准,而不是以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为准;
(2)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为评判的主观标准,采取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
具体说来,判断商标相同或相似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标准:
(1)人的标准
即判断商标相同或相似需以普通人的注意为标准,专家或智力特别低下者所施加的注意不能成为判断标准。即使是普通人,也考虑商品的具体销售对象。例如,使用在妇女用品上的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相似,应以普通妇女购买该商品时的注意力为准;
(2)地的标准
比如一个英文商标,在英语国家可能不被认为相同或近似,但在非英语国家,则可能被认定为相同或近似;
(3)物的标准
一般说来,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的注意程度与所购商品的价值成正比,商品的价值越大,消费者施加的注意力就会越多;反之,商品的价值越小,消费者可能就越不太注意;
(4)时的标准
一般说来,消费者的认识能力往往会因时而变,随着知识的增长,其识别能力就会越来越强,即使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消费者的识别能力也可能会因时而变。例如,周末购物时,消费者因有比较充足的时间,可能会施加较多的注意,而在上班前,火车、飞机、轮船即将出发前购买,其注意力自然较常态有所削弱。
认定方法
1、就商标图样的主体考察
商标图样通常不是单一的,往往由多个成分组成,但从总体上可分为主要部分和次要部分,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应就其主要部分考察。那么,如何判断商标的主要部分与次要部分呢?可供参考的因素有:
、量的多少,往往是主要部分占据商标图案的大部分,次要部分占据少数;
、面积的多少,通常主要部分占据商标图案面积为多,次要部分占据面积较少;
、意义,即看商标图案的主要意义是什么,凡表达商标图案主要意义部分,通常为该商标的主要部分,而表达商标图案次要意义部分,通常为次要部分;
、是否明显突出,一般说来,商标的主要部分通常置于商标的中心或最能引起人们注意的部位,较明显突出,而次要部分通常置于商标图案的边缘。
2、观察
观察是指在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应将欲比较的两个商标,使消费者凭借对某一商标的主观印象去判断另一商标与之是否相同或者相似。观察的理由是,消费者往往是凭借其对某一商标的主观印象去挑选商品或者服务的,这种主观印象是大致的而不是精确的,是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前就形成的。没有理由要求消费者怀揣着某一商标标志到市场做仔细对比后再购买其需要的商品。同时,这种主观印象是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前就形成的,故观察还要做到异时异地,在不同场合观察比较。
3、通体观察
通体观察是指在比较两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应就商标的全部内容做观察,而不能局限于商标的一部分。有时候,两个商标的某个部分可能相同或者相似,但从整体上看两者却存在着较大差异,这时就不能认定两者相同或者相似。同样,两个商标的某个部分可能不相同或不相似,但如果从整体上看普通消费者能够得出两者相同或相似的判断,就应认定两者相同或者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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