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合同签订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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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合同的签订不能背离招投标文件所载的实质性内容或者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应特别注意合同中专用条款的约定。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分为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是指适宜于所有的招投标建设工程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专用条款是指仅适用于具体工程建设。
招标合同签订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招标合同,作为建设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对建设物的施工工作必须通过招投标的程序来进行。招标合同的签署就是双方在招投标结束后,签署的建设合同作为今后建筑的主要依据。那下面小编就招标合同签订时应注意哪些事项为大家讲解建筑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1、合同的签订不能背离招投标文件所载的实质性内容或者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实质性内容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确定的基本内容包括招标方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主要指工程价款、投标方案、工程工期、质量标准等,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2、应特别注意合同中专用条款的约定。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分为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是指适宜于所有的招投标建设工程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专用条款是指仅适用于具体工程建设,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条款,高质量的合同主要体现在专用条款的约定上,专用条款越细化、越准确越好。

其中最重要的需注意几点是:  

一、发包方、承包方为工程施工创造条件和创造环境的权利和义务分担的约定。我国一般在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其费用则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的主要工作为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物、构筑物、文物、古树名木的保护,但费用由建设方承担等。  

二、合同价款的约定。合同价款的方式有三种: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价格,采用哪一种价格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若采用固定价格则应有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三、合同工期的约定。主要是约定除因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原因和设计原因,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出现工期顺延以外的具体情形,如有人为的阻挠施工、非由于施工人的原因,设备、机械的突然损坏等,此等情形方可顺延。  

四、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应约定中间验收的具体部位及验收的具体方式方法、验收程序、验收要求等。  

五、材料、设备供应的约定。应详细约定如由发包人负责材料和设备时的责任承担或由承包人负责供应时的责任承担。一般地说,发包人负责供应时责任要重于承包人,但发包人得到的好处是可以节约工程造价,对此,发包人享有选择权。  

六、工程分包的约定。双方应约定要分包的具体工程名称和承担分包工程的具体施工单位 ,最好再约定就分包工程三方签订单独合同。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对违约金的约定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过分高于或低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此外,还应约定违约损失的范围,特别是可得利益的损失的范围。  

八、解决纠纷方式的约定。可约定协商、仲裁、诉讼三种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或诉讼,但不能在合同中同时约定既可仲裁又可诉讼,只能约定二者之一。

包括重要施工程序监理需要进行检查,特别是隐蔽工程以保证建筑的安全性和质量性。对于材料和设备也有着较为详细的划分,为的就是今后不产生分歧,以免影响施工进度。对于不能协商解决的,合同中也有着详细的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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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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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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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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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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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同事买了一套房子,准备用作商铺的,对方让他去签订商铺买卖合同,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商铺出售合同是商铺出售过程中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商铺出售是商铺所有权即产权的转移,一般商铺购买者拥有商铺产权证,商铺的产权总共有40年,商铺产权人拥有商铺处置权、收益权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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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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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铺的公摊面积一般在30%-40%,甚至50%。因此对买铺者来说,购铺单价高于住宅房,如果允许在一定范围内的误差,也可能带来价格上几万元的变动,建议购房者选择按使用面积计单价的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公摊面积的大小与产权归属,确定公用部位的规划设计。同时,让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好当商铺公摊面积过大或过小时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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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招投标行为不因项目资金未落实而无效。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九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但该法并未规定项目资金未落实进行招投标的法律后果,更未规定招投标行为无效,或中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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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空格处划线删除
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填写卖方既定的告知性内容或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内容。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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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卖方应及时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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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订立劳动合同注意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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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鉴于目前实践中,多是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解释说明合同内容,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叙述要求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应当仔细而慎重的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是一份无效合同。
第三法定条款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 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劳动者的工种或职务,以及在生产上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劳动保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体假等内容。
(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方法,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企业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2、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3、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金的数额,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对赔偿金计算方法作出明确约定,有利于以后发生争议后迅速确定赔偿金额。
4、确定管辖
现在一些案件,经常在诉讼管辖耗费时间和精力。如何避免哪?不妨在合同中明确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诉讼法中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般比较友好,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事先确定了管辖,就不必在以后为争管辖而斗的你死我活了。
5、注意用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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